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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带着游泳 孩子出事校长跪求家长原谅

华商报 2013-06-30 10:49 大字

本报汉中讯(记者 陈兴王)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严禁学生下河游泳,然而,10多天前,南郑县碑坝镇韭菜岩小学3名教师却在上课期间,带着小学六年级全班学生下河游泳,3名女生不慎跌入深水,两人获救,而另一名12岁女生张某不幸溺亡。

南郑县教育体育局有关负责人6月28日承认确有此事,已展开调查,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同时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酷暑难耐学生提议去游泳

韭菜岩小学门口目前张贴着一张警示:严禁学生下河塘游泳。并通知,该小学将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上课期间不能离开学校。南郑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楚建正前天表示,初步调查显示,6月18日下午3时许,正值上课时间,由于天气炎热,韭菜岩小学六年级(该年级共一个班)有学生提出下河游泳,得到了班主任李老师同意。

县教育体育局参与调查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带孩子去游泳的班主任老师万分后悔和难过。碑坝镇位于偏远山区,经济条件差,镇上没有一家像样的游泳池,甚至连澡堂都没有。夏季炎热,而韭菜岩小学教学楼高三层,教室内均没有空调等降温设备。

因酷暑难耐,出于好心,班主任同意带学生们下河游泳,并与另外两名老师(一男一女)同行,未料想发生了悲剧。

河边正玩3女生滑落深水区

事发当日下午3时30分,在3名教师带领下,六年级全班43名学生到校外的荡西河边玩耍。据南郑县教育体育局调查,河边的水较浅,而河道中水深2米。师生们刚到河边不久,有3名女生不慎滑落到深水区,其中,女老师赶紧下水施救,却未能成功。

此时,班主任和另一男老师迅速跳入水中,两名落水女生成功获救,而另一名12岁的女生张某不幸身亡。

事发后,南郑县教育体育局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副局长楚建正说,看到孩子家长悲痛欲绝的样子,每个人都很伤心,自己也感到非常难过。韭菜岩小学校长更是感到悔恨不已,替当事教师给孩子张某的家长下跪,祈求能取得家长的原谅。校长姓张,40多岁,今年刚被调到该小学任校长。

据了解,溺亡女生张某学习成绩优秀,父母均是当地农民,有一妹妹尚幼。昨日,正是南郑县小学六年级学生升初中的考试,而张某却永远无法参加考试。

赔偿46万将严处责任人

据楚建正讲,事发时,县教育部门正开展校园安全联合大检查。南郑县主要领导及汉中市教育部门对此事高度重视,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从中得到警示,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县教育部门在全县60多所中小学展开安全教育警示活动。

28日下午,该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人称,经调查此事属于安全责任事故,学校负责人及当事3名教师均负有责任,将根据调查结果严肃处理。

楚建正讲,韭菜岩小学是碑坝镇中心小学下属完全小学,经协商与家长达成一致,由碑坝镇中心小学承担28万元,当地教育部门出10万,小学两校长及当事三名教师支付8万元,共计46万元,用于抚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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