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亩林地积怨30年勉县法官一朝解恩怨
本报讯(通讯员 房如松)日前,勉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协调处理了一起因林权争议导致30多年积怨的信访案件,在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和同理感化下,双方达成协议,原告申请撤回起诉。至此,30多年的恩怨得以圆满化解。
原告张某芳系勉县漆树坝镇村民,与邻居张某成系堂兄妹关系。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因房后3亩多林地使用权发生争议。2003年,张某芳以确权纠纷为由,向勉县法院起诉,因林权争议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原被告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决。此后张某芳多年一直向林业主管部门、土地部门信访,请求解决林权争议,但均未能予以处理。
2020年3月,张某芳提起行政诉讼,将县林业局、不动产登记局、漆树坝镇人民政府起诉至勉县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办理林权证。
勉县法院受理后,极为重视,综合审判庭人员两次前往漆树坝镇,协调镇政府、林业局、不动产登记局主要领导共同到现场走访,通过村干部了解情况,并与张某芳、张某成进行协商。张某芳和张某成均已年逾八旬,沟通存在障碍,经过多次做思想工作,在当地村干部的积极配合下,张某芳和张某成对房后的林地使用权的范围最终达成协议,并在镇政府、村委会的见证下,签署了协议。争议30多年的林地使用权终于得到妥善解决。随后,原告主动向法院递交申请,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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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