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门监督婆媳纠纷化解
本报讯(通讯员 刘波 王亮)7月20日,勉县法院执行法官顶着烈日到县城翠源路,监督一起房屋分割纠纷的执行,直到双方当事人重新修建入户门并施工完毕。至此一起婆媳之间的矛盾对立的房屋分割纠纷,终于案结事了。申请人欧老太太激动地说:“现在我们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大热天你们为了我的事跑了多少趟,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
欧老太太晚年丧子,与丧偶儿媳多年来素有恩怨。此前,老太太常年在外租住。儿子死亡后,欧老太太与儿媳因房产分割纠纷诉至法院。经调解,将老宅房屋分割,老太太分得中间堂屋。但因其与儿媳积怨很深,儿媳一直阻挠其搬回居住。无奈,老太太申请法院执行。鉴于该案系家事纠纷,经执行法官多次做思想疏导和法律宣讲工作,老太太终于搬进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欧老太太虽然搬回了家中,但由于该房屋系老宅,户型是按一户人居住而设计,儿媳要进门必须要经过老太太的堂屋,双方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经常发生争吵,甚至还动起手来。老太太多次找承办法官,甚至哭诉、下跪,请求将她与儿媳的房子用砖墙彻底隔离。执行法官考虑到,调解书虽未明确要求将二人房屋隔离,但从法理上讲,老人有权保障自己的生活不受他人干扰。另一方面,从情理上将,婆媳几十年恩怨,短期内难以彻底和解,如不有效隔离很容易因小事激化矛盾而发生意外。双方还要在同一屋檐下长期生活,执行法官认为应尽量慎用强制手段。为此,办案法官数十次到当事人家中做工作,院领导也多次到现场查看给予指导。几经曲折终于做通了双方的工作,并制定了周详的执行方案。在施工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到场跟进监督,保证了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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