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岗位练兵”机制以“能上”激发“敢为”
本报讯(通讯员 范雅洁)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佛坪县委精心谋划,周密安排部署,全力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县委巡察办积极会同县委组织部建立“巡察岗位练兵”机制,把巡察工作岗位作为考察干部的“试金石”。推行科级后备干部、提拔试用期内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制度,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将巡察工作经历作为县管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切实为巡察工作奠定了人才基础,有效破解县级巡察“抽人难、难抽人”问题。在充分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的同时,还积极发挥“大熔炉”作用。
多领域储备干部。在全县范围内印发《建立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巡察工作人员人才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入库人员的条件、专业需求等,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初步把关和审核,县委巡察办和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拟入库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全县范围内挑选入库150名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干部,组建了我县巡察工作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
规范化管理干部。县委巡察办会同组织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轮巡察开始前,县委巡察办会商县委组织部根据后备干部培养情况和巡察工作业务需要,共同拟定抽调干部名单,选派优秀后备干部、新任职到巡察岗位“淬火”。抽调人员由县委巡察办统一管理,制定印发《巡察抽调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规范履职用权行为。并对抽调干部全程管理、考核。巡察组长具体负责抽调人员管理工作,每轮巡察期间,在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
合理化激励干部。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县委巡察办会商巡察组长对抽调干部的工作表现情况形成鉴定材料,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鉴定材料装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组织部门年度考核、评优推先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十三届县委已开展常规巡察8轮次,专项巡察1轮次。已有来自全县30多个单位的100余名干部圆满完成了在巡察一线的淬炼,通过“以干代训、以干代培”等方式,在深化政治巡察过程中,不断提升巡察干部的政治素养、综合协调能力、谈话突破能力、业务知识储备方面的能力水平。县委对其中表现优秀的近20名干部进行提拔重用或交流重用,将4名表现突出的干部提拔为专职巡察组长,26名新任职干部完成岗前锻炼。在促进干部成长的同时,解决了巡察力量不足的短板,有力推动了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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