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
本报讯(刘涛)近年来,汉中市城固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从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探索形成“专案专办+精准审查+协作配合+综合治理”的“四+”工作法。在办理张某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该院及时追诉犯罪嫌疑人20人;在张某国集资诈骗案中,纠正公安机关对该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性,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取得良好成效,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整合力量确保专案专办。该院大力加强涉众型经济犯罪办案组织建设,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多个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打好风险防控攻坚战领导小组,常态化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夯实业务基础。根据案件情况,该院跨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实现集中优势兵力重点突破的效果,统一执法尺度,统一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不断提高专业化办案水平。
总结规律确保精准高效。该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格区分一般民事经济违法与涉众型经济犯罪,对组织策划指挥者、主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损失达到追诉标准的,依法从严处理,对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受指派或者受蒙蔽参与的,依法从宽处理。该院利用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每一起案件进行研讨分析,着重审查犯罪嫌疑人主客观之间的关系、众多投资参与人陈述之间的关联,综合各项证据,正确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准确适用法律,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
加强协作形成打击合力。该院加强侦诉合作,主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及时沟通,引导、调整侦查方向,合力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该院重视庭前会议,着力提高庭审效果。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证据卷宗多、证据种类繁杂等情况,专案组在庭审前主动向法院提出召开庭前会议,对回避、管辖、证据认定、案件争议焦点等问题交换意见,为提高庭审效率,保证庭审效果夯实基础。
强化监督推进综合治理。该院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依法监督涉案财产的调查、跟踪、处置程序,在提前介入期间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查封、冻结涉案账户,在审查起诉环节将犯罪嫌疑人的赔偿能力、赔偿意愿等作为必审事项和量刑参考,促使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最大限度为投资参与者挽回损失。该院坚持“三同步”原则,在加强宣传引导的基础上,为案件投资参与者开辟信访“绿色通道”,由检察长接待,稳步进行矛盾化解,防范司法办案引发次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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