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无边,法律有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已成为市民日常生活离不开的活动空间。网络警察在网络犯罪实施与市民“岁月静好”之间,筑起一道又一道“防火墙”…… 守
每天对着电脑10小时以上,这是张宇宁工作的常态。
本报记者 曹娜 文/图 今年29岁的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民警张宇宁,作为“网警”一员,凭着一股韧劲儿,参加工作以来,共发现、处置涉稳、涉恐、涉爆等违法有害信息3700余条;牵头查办利用互联网传播违法有害信息案件86起,行政处罚23人,警示训诫74人;用个人账号和工作账号对网上各类谣言信息辟谣500余次;使用“汉中网警巡查执法”公众账号警示网上传播有害信息的网民1500余人,发布各类普法宣传、便民措施、警示教育等公安宣传性文章400余篇。先后被评为“2016年度陕西省网安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全国两会网上安保先进个人”,成为秦巴大地上的“最美人民卫士”。
海量信息中揪罪犯维护稳定高于一切 9月18日,当记者走进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这里出乎想象的安静。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成立于2008年,作为公安队伍的新兵,网警这支队伍中,“80后”电脑高手、技术达人是中坚力量。表面风平浪静,底下暗流涌动,在网络这个虚拟空间里,电脑就是网警们的武器。整天盯着电脑,每天上网超过10小时,昼夜颠倒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网络发展迅速,各种新型犯罪的衍生速度也特别快,所以工作之外,他们还要研究学习各种社交软件的使用方法。紧跟时代、恶补知识、让大脑时刻“转得快”,这也是网警的常态。
2017年5月27日,一阵紧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宁静的周末。值班电话中上级公安机关通报了一条涉恐谣言线索,汉中市网民在微信群和QQ群中发消息称:“最近出门注意了哦,50名新疆恐怖分子来到汉中”。而此时,他正和家人行驶在郊游的路上。为了避免谣言扩散造成市民恐慌,他立即驱车返回工作岗位,对该网民的真实身份进行核查。很快,编造谣言的李某和传播谣言的吴某某被锁定,城固县公安局依法分别对李某和吴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和行政罚款的处罚,迅速切断了谣言传播的源头。
2017年8月8日四川九寨沟发生7级地震,汉中市境内震感明显。在这非常时期,某些网民为了博眼球,故意编造地震谣言信息:“中国地震台网自动测定,8月8日21时19分陕西汉中市老君金寨附近(北纬33.20度,东经103.88度)发生6.5级左右地震,最终结果以正式速报为准。”随后,该信息被网民转发至一个又一个微信群。凭借职业敏感性,他立刻意识到这样的谣言一旦传播开来,将会对社会公共秩序带来多大的损害!时间就是命令,张宇宁立刻对该谣言编造传播者开展了落地核查,并将相关身份信息通报公安汉台分局。8月9日,公安汉台分局依法对谣言编造传播者金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对谣言传播者李某某依法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张宇宁告诉记者,像这样阻止网络谣言传播,占他工作的很大比重,“因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高于一切!”
网络犯罪,没有传统的案发现场、没有视频监控、没有屏幕对面实施犯罪行为人的直接身份,如何破案?可循的线索通常都是少得可怜——也许只是一个头像、一个代号、一串数字,要据此找出背后的具体作案者,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市民事无小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在人们的想象中,网警似乎就是每天在网络上与黑客博弈,各种高大上、各种高精尖。但实际上,守卫一方的平安才是他们的重点,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2017年除夕夜,家家户户沉浸在团圆、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春节。但张宇宁的神经并没有彻底放松,仍在家中电脑前时刻关注网上动态。突然,一条微博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一网名为“熊大某某某”的网友发微博并@汉中网警,称其同学因为家庭矛盾想不开,欲寻短见,当时正在汉中市某个网吧上网,约他玩“最后一把游戏”。和时间赛跑就能挽救一条生命,发现该信息后,张宇宁立即联系发此消息的网民,一边询问详细情况,一边联系网吧。在汉台分局网安大队的配合下,不到两个小时,欲寻短见的李某某被找到。紧绷着神经的张宇宁心中石头终于落地,这个春节对他来说也有了别样的意义。
“群众事,无小事,只要群众遇到危险、有了困难,哪怕是一条信息、一个电话,我都会一追到底。因为我是为百姓服务的人民卫士,必须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有些人对造谣传谣不以为然,以为在网上随便发发东西、说说话,警察也找不到。其实他们的想法都错了,一条谣言在传播中会引发连锁反应,不但给当事人造成伤害、引起恐慌,还可能会破坏全社会的平安稳定。只要有违法犯罪,在网上总能留下痕迹。”张宇宁告诉记者,因为有不少传播者的推波助澜,要找到谣言的始作俑者并不容易。现实生活中,造谣者虽然可能只是一个人,但他会不停变换“马甲”,用十几个甚至更多账号在不同的社交平台、网站上不断转发或评论。所以,溯源——找出第一个发帖人,最为关键,也最困难。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奉劝这些妄图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人不要心存侥幸。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一样,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要负法律责任。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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