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授意员工隐瞒工伤骗保
本报汉中讯(记者陈卫平)在超市工作期间不慎摔伤导致骨折住院,超市部门负责人竟让伤者隐瞒工伤事实,骗取《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好在伤者家属后来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做法,避免了一起骗取国家新农合补助资金的骗保违法行为的发生。
2012年2月,51岁的刘女士应聘成为城固县金利超市汉江路店蔬菜理货员。2016年1月24日早上7点多,正在超市蔬菜储存冷库抬菜的刘女士突然脚下一滑,摔倒在地。经医生检查诊断,刘女士“右三踝骨折并胫距关节半脱位”,需要住院手术。在将刘女士送往城固县医院骨一科住院部治疗过程中,超市人事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她及其家属,工伤不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千万不能说是在超市上班时受的伤。刘女士及其家属便在主治医生询问时,谎称是在街上行走时不小心摔伤。
2月18日,在做了手术并住院25天后,主治医生让刘女士出院回家休养。期间,超市方只给医院交了1000元预交款,而刘女士自己垫付了住院费14171元。后来,刘女士的老伴吴师傅找到超市管理人员江主任,商谈工伤医药费及赔偿问题。江主任代表超市告诉他,刘女士的住院费让他们通过农合报销,超市方再给其3万元作为其它补偿。吴师傅便按照超市方的授意,隐瞒刘女士受伤的真正原因,向医院医保科递交了申请农合补助款报销的手续。工作人员告诉吴师傅,要等一到三个月,报销的钱就下来了。
过了几天,吴师傅的外甥来家里玩,听了吴师傅有关舅妈工伤合疗报销一事后提醒他,国家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交通事故、打架、工伤等都不在农合报销范围,骗取国家新农合补助资金是涉嫌诈骗的犯罪行为。
一个多月后的一天,吴师傅到医院医保科复印资料,医保科工作人员告诉吴师傅,刘女士的合疗报销款批下来了,吴师傅可以领走报销下来的7000多元合疗报销款。想起外甥的话,吴师傅谎称自己没有带身份证,而没有领走报销款。
吴师傅告诉记者,他正准备这几天去医院医保科撤销前期提交的农合资金申报材料。由于刘女士手术后恢复的并不好,后期治疗和做二次手术仍需要不少的费用,而超市方承诺的3万元补偿款至今没有到位,且远远不够刘女士后期治疗和误工的费用。吴师傅说,老伴在超市工作了近4年,超市从来没有与她签订过劳动合同,更没有给其缴纳过“三金”,他已经向县劳动监察等部门进行了反映,一定要为老伴讨回公道。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赵亮律师告诉记者,骗取国家新农合补助资金确实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肯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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