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福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化妆品监管和调研工作
安徽
为加强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部署安排全省2011年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重点突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原料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
二是全面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突出化妆品购进环节,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具有经营资质;是否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各种台账记录情况;供货企业档案建立情况;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等。加大对发用类、婴儿护肤类、特殊用途化妆品等产品检查;加大对药店、专营店、商场和超市兼营化妆品企业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经销的化妆品是否标注保质期,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等。
三是扎实开展化妆品行业调研,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建立企业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强化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开展检验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设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质量检验室、检验设备是否齐备、检验人员是否到位、检验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备微生物检验能力、是否开展理化检验等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有企业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落实整改,违规生产的企业,将依法查处。
通知要求,各市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大力开展工作调研,通过调研促进工作开展;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有不良记录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必要时要暂停生产销售;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推进化妆品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福建
为全面掌握全省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情况和消费者对化妆品的认知情况,建立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监管和日常监管工作基础数据库,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省生产企业产品品种情况调查及消费者问卷调查。
化妆品品种情况调查将涵盖2011年3月31日前企业生产的全部产品,包括企业生产全部自有产品和全部规格,全部委托加工产品和规格。品种包括洗护类、美发类、护肤类、美容修饰类、芬香类以及9类特殊用途化妆品等6大类品种。调查的内容包含产品种类、备案情况、委托加工情况等。同时,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开展消费者问卷调查,分别完成100份问卷调查。
化妆品品种情况调查的结果将作为企业的诚信情况进入监管数据库,并作为今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的基本资料。消费者问卷调查将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了解市场和监管方向的基础,是实行风险监测和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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