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后逃逸 男子被警方刑拘

桂林日报 2019-02-27 10: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易璋)醉酒驾车在县城大塘湾路段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后,潘某竟驾车逃逸……2月26日,记者从资源县公安局交警部门了解得知,驾驶员潘某目前被资源县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拘留,该案已移交给当地检察机关进行处理。

2月9日晚上9时许,王某驾车行驶到资源县城西延南路大塘湾路段时,对向行驶的一辆小车突然失控,径直撞向他的车辆。王某虽然采取了避让措施,但还是被对方车辆撞个正着,导致驾驶室车门部位受损严重,幸运的是车上的人员并未受伤。惊魂未定的王某正要下车查看车辆受损情况,并与对方司机进行交涉时,对方司机却连招呼未打一个,急忙驾车离开了。王某气愤不已,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资源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到出警指令后,迅速赶到了事发现场,并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了现场走访和调查。经调查,该起交通事故系对方车辆突然失控逆行引起,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办案民警通过调看事发现场附近的视频监控,锁定了肇事车辆,确定了该车车主为潘某。

办案民警拨打了潘某的电话,但潘某开始拒不承认当晚自己驾车交通肇事后逃逸。办案民警摆出大量的事实证据后,且进行政策宣导和法律施压下,潘某这才承认。民警立即赶赴潘某家中。一与潘某见面,民警就闻到其身上散发出来的浓浓酒味,遂怀疑其为酒驾,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证实潘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0.0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了解,当晚潘某在朋友家聚会,席间喝了好几杯酒。席散后,潘某不顾他人劝阻,执意酒后驾车回家。行驶至大塘湾转弯处,因其酒劲上头、车速过快和操作不当,导致所驾车辆突然失控,撞向了对向车道上王某驾驶的车辆。事发后,潘某见对方驾驶的是奔驰豪车,赔偿费用肯定不低,加上自己又是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后处罚肯定很严重,多种因素综合下,抱着侥幸心理,遂采取了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的违法行为。

潘某到案后,资源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醉酒驾驶的行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立案,并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潘某除了要面临刑事处罚外,还将受到驾驶证被吊销和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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