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刷单,两被告被判赔偿120万 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十件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推动统一裁判标准、明晰裁判规则。
最高法民三庭庭长林广海介绍,这些案例既涉及供水服务等民生领域,也涵盖高新技术领域;既包括传统的侵害商业秘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也回应网络刷单、视频屏蔽广告等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问题。
在“爱奇艺账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杭州龙魂公司、龙境公司通过APP对其购买的爱奇艺VIP账号进行分时出租,被法院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300万元。本案明确了网络视频行业中新商业模式的合理边界,彰显了人民法院促进网络平台有序发展、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司法导向。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数推公司、谭某有偿提供虚假刷量服务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数推公司与谭某连带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20万元。法院指出,数推公司、谭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是打击网络黑灰产业的典型案例,明确了互联网经营者有偿提供虚假刷量服务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损害合法经营者、用户和消费者的权益,扰乱正常竞争秩序,应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
“供水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中,广西永福县供水公司在用户申请供水时实施捆绑交易行为,要求用户同时购买水表及安装服务。法院认定其合同无效,判决返还用户安装费并支付利息,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该案为公用企业规范经营提供了清晰明确的行为指引。
林广海介绍,2018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共新收一、二审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14736件,审结13946件,年均增幅达18%;新收一、二审垄断民事案件158件,审结189件(含旧存),年均审结超60件。
他表示,人民法院将积极推动法律完善,不断破解案件举证难问题。进一步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裁判规则,不断细化和完善平台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此外,最高法指出,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确保修改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正确实施,最高法正在加快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综合新华社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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