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罗锦镇崇山村田园综合体:把好风景变成好“钱景”
永福罗锦镇崇山古民居独具一格,且依山傍水风景优美,吸引许多游客来参观。记者唐侃摄
□本报记者刘倩
崇山村位于永福县罗锦镇西北部,2015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贫困村,当时村民以种植水稻、柑橘等传统农作物谋生,年人均纯收入不足4000元,其中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3户190人。整个村子处于基础设施滞后、产业结构单一、环境脏乱差、村民劳动技能缺乏、集体经济无实力的状态。
然而,这个经济底子薄弱的村子,却又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崇山头屯是清代书画家李熙垣、李吉寿等李氏一门故里,该屯李氏是国内知名的画家群体,世称“画笔如林”,清代画家李吉寿墨梅独树一帜,被誉为“梅花圣手”。该屯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是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近年来,永福县委、县政府累计投资7.76亿元,在罗锦镇启动福寿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崇山村以打造田园综合体为契机,通过乡村治理理事会等群众性组织,充分调动起村民改变自己家乡面貌的雄心斗志,通过对历史遗产的传承保护、活化利用,推动崇山古村落从传统耕种村落转型升级,致力于转变成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文旅村屯。
为保护传统古村落,推进乡村振兴,永福县分别于2015年、2017年编制了《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和《崇山村古民居4A级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指导推动将古民居改造成旅游景点,村民迁出古村,在距离古民居1公里处,统一规划选址建设新村。永福县通过土地流转,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古村旅游。统一规划选址建设新村,通过有序搬迁,统筹利用闲置的古民居和土地,以“出租+分红”的模式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目前,共有116户核心区住户主动申请从古民居中搬迁到统一选址建设的新村建房,申请搬迁率达59%,完成土地流转近300亩、古民居20多栋。同时,组建乡村治理理事会,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该村乡村振兴理事会积极调解矛盾纠纷,并动员村民自筹资金4200万元建设新村,实现村民“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的愿望。
绿水青山,原生态食材,灿烂历史文化,都成为崇山村发展乡村旅游的优势。目前,田园综合体建设已经改变了崇山村面貌。全村实现水泥道路全覆盖,崇山新村已有36户房屋主体竣工,党群服务中心、休闲广场、篮球场、戏台等公共设施一应俱全;通过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完成村屯风貌改造、污水处理、卫生厕所改造、村口小公园等工程建设,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全村面貌焕然一新。永福县力争用3—5年时间,将崇山村古民居群开发打造成为集产业、文化、旅游、观光、休闲、运动于一体的4A级旅游景区,逐步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民“变”员工、农业“变”富业、农村“变”景区的美好愿景。
永福县还推动崇山村成立以崇山村民为股东的农旅公司,对古民居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维护修缮和旅游开发,将古民居改造成旅游景点。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游客量达30万人次,届时,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将达25万元以上。村民除收取房屋租金外,还享受农旅公司的二次分红。
通过实施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也为村中的群众提供了家门口就业的好机会。2020年,全村近百名贫困群众在村中务工,增收7万多元,预计2020年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如今,崇山村呈现出了产业兴、农民富、家园美的喜人局面,真正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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