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入选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本报讯(记者苏展通讯员周凌辉向海林)日前,国家农业农村部公布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名单,桂林市永福县入选。据悉,本次试点期限为2年,自2019年9月起至2021年底止,全国共128个单位列入试点名单,永福县是广西4个入选单位之一。
据了解,本次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为目标,完善农民合作社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强化指导监督,创新服务方式,以优示范,由点到面,探索整县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的路径方法,树立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
据市农业农村局介绍,近年来,永福县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建设,通过开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合作,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订单保底收购、实行二次返利、股份分红等措施,建立健全利益紧密联结机制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
据统计,永福全县累计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社583家,其中种植业460家、养殖业69家、服务业38家、林业9家、其他7家。农户入社率达30%以上,处于全区中上水平。全县获评国家级示范社6家、区级示范社31家、市级示范社22家,示范社总量居全区前列。在前期自治区组织的全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申报答辩会上,永福县以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向国家农业农村部推荐,并最终成功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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