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亲戚在当官诈骗他人十万多 男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本报讯(记者莫俊通讯员韦芳曾兰秀)肖某谎称自己在永福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均有亲戚,可通过关系帮曾某办结一起经济纠纷刑事案件,在骗取其10万余元人民币后,最终将自己送进了法网。近日,该案由永福县人民法院审结。
事情得从2017年10月说起,曾某因一起经济纠纷刑事案件,向朋友多方打听追回钱款的办法。一次饭局上,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能人”肖某,肖某自称有“亲戚”在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担任重要职务,可通过其“亲戚”疏通关系,迅速帮曾某办结这起经济纠纷刑事案件。同时,肖某表示,现在是人情社会,关系再好也要花钱打通各方面的关系,“好处费”肯定是要的。
2018年1月开始,肖某陆续向曾某索要现金、烟酒、礼品等款物,曾某先后通过直接给现、微信转账、银行柜台转账等方式给肖某共计103506元,用于送礼打点。“你就放心吧,既然收了钱,兄弟我就肯定会办到!”肖某说道。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钱越花越多但事情却进展缓慢,曾某对肖某产生了怀疑,肖某多次以托关系办案、亲戚是大领导工作繁忙等理由欺骗曾某。为了稳住曾某,肖某甚至还伪造逮捕通知书给曾某签字,并告知其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逃债的人已被逮捕,案件暂且被压下。
2018年9月底,曾某带着满心疑惑来到检察院询问案件相关信息,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没有这个案子。这时,曾某才知道自己被骗了。此后,经曾某多次催讨,肖某通过微信转账退还曾某5000元,余下款项已被肖某挥霍无余,于是曾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19年4月,肖某被海口铁路公安处抓获归案。
近日,永福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肖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98506元。
据法官介绍,像这样打着“找关系”幌子的骗财案件时有发生,政法部门在办案时绝不会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司法程序是不会被某个有“门路”的人任意操纵和更改的,千万不要随便相信所谓的有关系的“能人”,以防上当受骗。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邱浩)昨天上午,桂林第十八中学初中部横塘校区、中山中学城北校区、桂林市桂西幼儿园、桂林市三皇路幼儿园分别举...
永福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永福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