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立并举标本兼治 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桂林市强化纪律审查、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纪实

广西日报 2019-01-27 07:18 大字

桂林市委领导到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金江村深度贫困村蹲点调研。 桂林市委第二督查组到灵川县开展督查扫黑除恶工作。

李贤唐勇文新军文/图

2018年2月,桂林市委书记赵乐秦在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用最坚决的态度反腐惩恶,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自治区纪委和市委安排部署,在减存量、遏增量上下真功夫,持续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数据彰显决心力度。2018年,桂林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市管干部已达128人。桂林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显示,2018年1至1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725件,同比增长16.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97人;挽回经济损失1.89亿元,平均每月查处案件227起,全市执纪审查工作处于平稳运行。

“这些数字彰显了桂林市委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也体现了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减存量、遏增量的力度和成效。”广西廉政中心主任、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林春逸在出席2018年12月15日“清廉桂林”论坛时表示。

2018年,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惩治腐败不歇脚不松劲不停步

5月14日,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某某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25日,桂林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黄某某(正处级)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多虎’落马的背后,是市委雷霆举措的再次证明,反腐永远在路上……”网友“骚酵”表示,不收敛不收手的,早晚会被揪出来。

“这也是市委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善于用好治标的利器,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的有力证明。”桂林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初刚介绍,过去一年,桂林市纪委监委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着力解决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土地转让、房产开发商、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开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精准有序惩治腐败。

桂林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2018年以来,桂林市立案查处处级“一把手”65人,占查处处级干部总数的53.3%。全市既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纪问题,又集中查处党政机关212人、文教卫系统188人、政法系统117人、农林系统133人等一批系列案,展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的鲜明立场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桂林市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表示。2018年,共立案调查涉嫌行贿人员43人,对行贿受贿形成双重打击,有效破解“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的问题。

“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桂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吕洪安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强调最多的一句话。

使命必达。过去的一年,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起来,走村入户,到扶贫一线开展精准监督,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2018年1-12月,全市扶贫领域立案11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76期438起,其中,查处有影响、强震慑的案件162件,持续巩固不敢腐的氛围,保持强大震慑,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侵吞民政补助款、违法违规收受好处费,看到这么多查处的案例,我们的扶贫领域‘拍蝇’任务还是很艰巨……”9月6日,在资源县召开的桂林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第二次例会上,与会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现场集中展示的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例感触颇深。

“在处理扶贫腐败案件时,不能仅看形式,更要看其本质。”桂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负责人表示。2018年,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把专项治理同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结合、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惩治了一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全市共立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35件,处理515人;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这次通报的几起案例都发生在我们身边,都是熟面孔,对我震动很大,让我意识到一旦放松警惕、丧失原则,就很可能一步步堕入违纪违法的深渊。”日前,兴安县一名党员干部在参加本单位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后深有感触地表示,要引以为戒,不断增强纪法意识,避免越雷池、踩地雷,沦为“案中人”。

这是桂林市通过开展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桂林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案件高发和窝案、串案、重复发案的单位和系统,认真梳理筛选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精选其中的典型性案例作为以案促改的标靶,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除“病根子”,使处分决定由过去的“一张纸”变成了警示教育“一堂课”。

以案为鉴强教育、重整改,回访教育解心结、增动力。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中,桂林市纪委监委还建立了跟踪回访机制。据悉,全市各级纪委监委对近年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306人进行回访,并建立回访档案,通过与本人见面、谈心走访等方式,动态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心理状态,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重树信心,轻装上阵。

“说心里话,起初心里有包袱,想不通,可组织上对我们这些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不但没有嫌弃,还多次找我们谈心谈话,鼓励我们改正错误、放下包袱,给了我们极大的信心和勇气。”这是桂林市七星区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在接受回访时的肺腑之言。

与此同时,桂林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过去一年,为136名党员干部进行容错纠错,为142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还清白者一个“清白”,营造支持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中国纪检监察报就桂林市建立正面激励机制还进行了深度采访报道。

以案治本促发案单位制度完善

“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中,我们既利剑高悬坚决纠缪绳违,又严字当头建章立制,防止‘破窗效应’,不断深化标本兼治。”这是吕洪安平时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表示要通过查办案件开展以案治本,督促发案单位修订制度、堵塞漏洞。

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某某案发生后,2018年11月,桂林市纪委监委向当地县委、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提出了监察建议,要求对刘某某存在的干预司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集中整改,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履职尽责。永福县政协按照要求,重新制定和修订了县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专委会工作通则等15项工作制度。

此外,一场涉及公安、法院系统的专项集中整治也同步展开。永福县各级公安、法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在关键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警、法官进行适当调整,并完善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这是桂林市纪委监委通过开展以案治本工作,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堵塞漏洞的一个缩影。

2016年以来,桂林市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深入推动以案治本工作,注重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工作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顶层设计方面,坚持制度先行,出台了建立健全一案一整改、以案治本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研究制定6项“纪法衔接”和10项“法法衔接”工作制度,强化执纪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如在查办兴安县农村合作银行、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公职人员挪用公款的“2·15”专案中,敢于先行先试,在全区率先采取留置措施,并积极推动纪法衔接五项制度的出台。同时,在办案中不断摸索运用12项调查手段和探索实践案件审理提前介入等手段,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全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留置措施提供了有益探索。

在统筹协调方面,以纪检监察协作区为基础,整合执纪审查、执纪审理、预防腐败和发案单位等力量,在以案促查、以案促建、以案促教等方面下功夫,有效提升了以案治本工作实效。近3年来,桂林市纪委结合案件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督促发案单位修订完善制度639项。例如,针对本届市委以来查处的政法系统25名处级干部等典型案件,桂林市纪委监委成立重点课题调研组,开展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调研,剖析案发原因,排查制度漏洞,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强化源头治理实效。兴安县通过对具体案件进行深刻剖析,以下达建议书的方式,强化“再监督”,2018年以来,共向相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12份,督促县财政局完善相关制度5项,督促县国土资源局修订完善相关制度3项。

在工作创新方面,目前,桂林市纪委监委正在通过汇总分析腐败案件信息,研发智能化监督系统,开展领导干部廉情预警评估,提升发现问题线索和服务监督执纪工作的能力,构建全市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系统,让制度建设插上“科技”的翅膀。

“为确保以案促改工作不走样、不落空,市委把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巡察重点内容,各级各部门主动担责,亲自部署落实,推动了全市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桂林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李伟中介绍,各级各部门还采取交叉督查、明察暗访、开展“回头看”等方式,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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