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作歹 称霸一方16年 永福一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覆灭始末

桂林晚报 2018-12-25 12:07 大字

今年2月份,桂林市公安局成立“永福县李佳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专案组,一举将永福县李佳黑恶势力团伙铲除。随着外逃嫌犯陆续落网,今年9月份,桂林警方将这起影响恶劣、被公安部督办的黑社会团伙案移交给检察机关。12月17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永福县李佳团伙涉黑犯罪一案,39名被告人受审。

12月24日,专案组民警向记者介绍了李佳黑恶势力团伙覆灭始末。

崛起打架斗殴出恶名

李佳,今年35岁,永福县罗锦镇人。

2002年,李佳纠集唐某、刘某等人在永福县罗锦镇通过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出了恶名。在开设赌场敛财过程中,李佳笼络了一批社会闲杂人员,同时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

2008年,时任罗锦镇政府城建办主任唐某秀向违规修建住房的李佳送达停建通知。李佳纠集同伙对依法履职的唐某秀实施殴打、威胁,并迫使唐某秀调离罗锦镇。事后,李佳在罗锦镇当地的恶名基本确立,逐步形成以李佳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为巩固、提高其非法地位及扩大影响力,李佳恶势力团伙不断寻找机会制造事端。2010年10月初,李佳恶势力团伙借机挑起罗锦镇村庄之间的集体约斗,随后出资设宴,通过社区干部要求罗锦街上各家各户派人参加宴会,并进行斗殴前动员。2010年10月11日,正逢罗锦圩日,李佳恶势力团伙纠集上百人持凶器、佩戴标识前往斗殴,被公安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拦截、驱散。而他们与公安机关、政府工作人员有过长时间对峙的情形,在四邻八乡的赶圩、经商群众中迅速传开,影响极为恶劣。

案发后,李佳恶势力团伙未受到追究,此前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威胁殴打政府工作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亦未受到追究。由此,李佳恶势力团伙的非法影响力得到大幅度扩张,开始形成以李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壮大两股黑恶势力合并

周某是永福县百寿镇人,在成为李佳黑恶势力团伙骨干成员之前,是百寿镇当地一个恶势力团伙头目。

2011年7月30日晚上,李佳黑恶势力团伙与周某恶势力团伙10多人在临桂聚餐,他们饭后前往桂林市秀峰区丽会商务会所娱乐。当晚9点30分,李佳等人驾车先到达,因停车问题与会所保安易某发生争吵,并殴打了易某。随后,当晚聚餐的其他人员相继赶来。李佳组织团伙成员唐某等人来到停车场要求易某道歉,会所莫姓经理来到停车场处理未果。唐某等人持刀追打易某,将易某大腿捅伤。当晚被打的除了保安易某外,还有会所老板和会所3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全身多处被刀剌伤,致肝破裂。经鉴定,人体损伤程度构成重伤,其右胸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另外,保安易某和会所老板人体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

案发后,李佳、周某等人归案,李佳一伙赔偿易某等6名被害人经济损失40万元后取得谅解,最终仅李佳黑恶势力团伙成员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此后,李佳黑恶势力团伙与周某恶势力团伙合并,形成以李佳为首,以周某、唐某、韦某等7人为骨干成员,以吕某等17人为积极参加者,以陈某等14人为一般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规模达到百人以上。

李佳黑恶势力团伙壮大后,成员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其内部通过利益分配,形成了服从命令、暴力解决纷争、互相包庇、有事随叫随到、不出卖组织利益、禁止吸食冰毒等不成文纪律。在实施犯罪后,以保护伞为依托,采取统一口供,通过少数或个别人自动投案、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等方式,保护该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参与者。

疯狂从采石场获利2200万

2010年至2015年间,李佳黑恶势力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先后注册成立6家公司,利用暴力、软暴力及保护伞的庇护大肆敛财,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具备较大经济实力。

2011年,李佳与团伙骨干成员韦某等人合谋,决定利用其组织恶名侵蚀、控制罗锦镇的安棉采石场。在垄断采石场销售的要求被拒绝后,李佳一伙强行在采石场必经之道设立开票处统一管理采石场的销售,并提取销售额8.5%的管理费,因遭到采石场的抵制而停止。同年8月,李佳利用安棉采石场法定代表人章先生被人在家中打致轻伤的机会,出面威胁,迫使章先生谅解,使章先生内心产生恐惧而同意利用自己法定代表人身份,配合李佳对安棉采石场其他股东施压。2012年1月4日,李佳一伙控制的安棉采石场开票处成立,统一管理采石场的销售并收取管理费。

接下来,李佳黑恶势力团伙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以及完全控制安棉采石场,又通过设关卡控制采石场石料运输方式完成了对采石点销售量和货款结算的控制,进而逐步控制了整个采石场石料的定价权。除此之外,他们还控制运输车队、成立加油站,垄断采石场运输、机械及车队的油料供给。有了前面这些部署,李佳通过软暴力、强迫交易等方式强行收购采石场股份及逼走原股东,李佳成为该采石场最大股东。在获得采石场的话语权后,李佳成为安棉采石场法定代表人,完成了对安棉采石场的完全控制。经统计,李佳黑恶势力团伙从安棉采石场获利2200余万元。

此外,李佳黑恶势力团伙还垄断了罗锦镇城乡风貌立面改造工程15个项目,还垄断了罗锦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工程55个项目,上述70个项目合同总金额达3800余万元。

2015年6月,李佳黑恶势力团伙决定挤占永福县城的赌博游戏机市场,经与原势力谈判不成后,该团伙决定以暴力方式解决,打砸县城一处电玩城。同年9月22日,骨干成员李某敏被“小牛”等人砍伤,李佳黑恶势力团伙认为是永福县城开游戏机的原势力所为,决定报复。同年9月30日,李佳等人获知“小牛”等人在县城,即安排唐某等带着砍刀和疑似枪支赶到县城,跟踪“小牛”至一酒店,在电梯里砍击被害人李某30多刀。经鉴定,李某的伤为重伤二级。案发后,行凶人员外逃躲避。

2016年6月4日凌晨,李佳黑恶势力团伙得知“小牛”等人在永福镇湾里村某地,唐某遂指使他人准备抢、刀等作案工具,在与其他团伙成员会合后,由廖某带队,苏某等人持刀,刘某等人拿着疑似枪支,一行乘车赶到湾里村,用毛巾、口罩蒙面后冲进包厢,砍伤秦某、阳某等4人。经鉴定,秦某、阳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事后,唐某给苏某等人6000元作为逃跑费用。

覆灭39名被告人受审

以李佳为首的这个黑恶势力团伙成员在永福县罗锦镇、百寿镇等乡镇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及永福县的政治生态环境。

今年1月份,桂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接到有关李佳一案的汇报后,高度重视。桂林市公安局立即从刑侦支队、秀峰分局、叠彩分局抽调精干人员成立“永福县李佳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专案组,专案组从上到下全力以赴,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逢年过节都在加班。专案组成员对李佳进行审讯,掌握相关案件的情况。通过前期大量摸排侦查取证,2月9日,桂林市公安局对李佳涉黑团伙采取统一收网行动。当日,专案组成员审查、调查、走访、询问270余人,刑拘35人,逮捕34人,治安处罚68人。随后,李佳黑恶势力团伙未落网的成员迅速销声匿迹。为此,专案组成员继续侦查深挖,通过信息研判、循线追踪,与那些“漏网之鱼”展开斗智斗勇,陆续将他们抓获归案。

专案组成员先后询问了500多人,仅案卷材料就达到1200多本。今年9月11日,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后,桂林警方将这起影响恶劣、被公安部督办的黑社会团伙案移交给检察机关。

12月17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佳团伙涉黑犯罪一案,39名被告人受审。该案是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桂林市检察机关公诉、法院审理的规模最大、被告人最多的一宗涉黑案件。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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