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18年宪法基层行活动
本报讯(记者文新军通讯员贝丽芬文/摄)“一些村民小组长不是党员,也不是村委干部,他们如果用手中的权力贪污了钱,有法律可以管他们吗?……”
这是在11月1日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宪法基层行活动走进“长寿之乡”永福县罗锦镇,群众向相关法律人士咨询的一个镜头。
为在全市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全市人民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宪法基层行活动持续推进,继走进朝阳社区和全州扶贫点后,11月1日,宪法基层行活动第三站走进了“长寿之乡”永福县罗锦镇,通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发放宪法单行本及相关法律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援助及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宪法知识的集中宣传。
当天恰逢罗锦镇圩日。一大早,志愿者们就已经将表演场地布置好,早早就有村民等候在观看场地。等候之余,工作人员还不忘向居民们讲解本次宪法修改的相关内容。此次文艺演出的节目有《宪法在我心中》诗朗诵、舞蹈《丰鼓铃韵》、普法小品《手机》等,载歌载舞,气氛热烈,在节目当中还穿插进行宪法知识有奖问答,吸引了大量村民观看并积极抢答宪法知识问题赢取“法治大礼包”。
法治文艺演出结束后,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给在场的村民发放了宪法单行本、青少年趣味学宪法等相关法律宣传手册,引导村民用手机关注“中国普法”、“广西普法”和“法治桂林”等普法微信公众号,告知村民日常可以通过手机获取丰富的法律知识。
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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