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关怀,司法审判中的柔情一面

桂林日报 2018-06-08 10:45 大字

在象山区法院家事法庭,精心的布置让人感觉温馨放松。

案件当事人的孩子在象山区法院布置的温馨母婴室里玩耍。

□本报记者陈静张苑

所谓法不容情,一提到法院,相信大多数人脑海浮现的都是一个只讲法理、不讲人情的地方。然而,近日象山区人民法院母婴室内的一幕却让人深深地感受到了它不一样的一面。

近日,象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双方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婚姻破裂,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两个婚生的儿子均由原告抚养至18周岁。鉴于家事的特殊性,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法院设置了独立的母婴室和亲情调解室,为带小孩的当事人带来极大方便。为了保证庭审的正常进行,法官在开庭前做了特别准备,将法院的母婴室打开,让其他家庭成员陪护两个孩子在里面玩耍。木马、积木、故事书……两个孩子在这里玩得很开心,稚嫩的目光里充满着童真,他们并不知道父母即将上演一场夺子大战。而另一边,原告与被告正在法官的主持下有序地进行诉讼。

母婴室、家事法庭:感受司法的温度

走进象山法院家事法庭,浓浓亲情扑面而来。绿色的窗帘、柔软的地板、整洁的沙发、温煦的灯光………站在门外都能立刻感受到一种简单的宁静和家的温暖。法庭里,“餐桌审判”方式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原告、被告席卡改为“丈夫”、“妻子”等家庭角色称谓,缓解了部分当事人怕当或不愿当被告的心理。整个庭审现场气氛既严肃又温馨,为有效解决家事纠纷提供了舒缓的环境。

在家事法庭外,法院制作了“家和万事兴”等亲情调解文化走廊,让当事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反思自己,最终让案件得到圆满调解。

家事审判庭法官介绍:“在面对各不相同的家庭矛盾、家庭纠纷时,只要我们用心倾听、耐心沟通,设身处地从矛盾双方角度考虑问题,充分利用家事调解手段,找到矛盾根源,抽丝剥茧解决繁杂矛盾,再难断的‘家务事\’也能找到解决的良方。”

目前,桂林市多家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设立了家事调解室、母婴室,对冲动离婚类案件设置离婚冷静期,有针对性地采取上门回访调解等措施,将柔性司法融入每个家事案件审理过程。同时,在家事审判中积极探索传统调解与心理辅导相结合,减少当事人之间的情绪对抗,进一步增加司法审理的人性化温度,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从去年3月以来,象山法院共审结家事纠纷案件547起,其中调解结案334起,通过诉前调解引导当事人撤回起诉97件,有效化解家事纠纷,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离婚冷静书”、“婚姻家庭辅导室”:彰显人文关怀

近年来,通过一系列人性化的方式,凸显法律“柔情”,成为桂林市各级法院工作的内容之一。目前,桂林市各级法院纷纷开展许多有益的尝试。

去年底,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婚姻家庭辅导室”。辅导室的装修充分体现了温馨和谐轻松的氛围,能有效缓解当事人的紧张情绪,有利于开展疏导工作。近日,该法院就利用这个辅导室,用人性化的方式调解了一起离婚案。

原告粟某与被告叶某离婚纠纷一案,在龙胜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此案于前不久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因为已是第二次起诉,被告叶某深知原告粟某去意已决,和好无望,故对离婚无异议。但是叶某因为交通事故截肢及颅脑受伤导致残疾,再婚无望,女儿是其生存的支柱,并且指望女儿今后养老,所以力争女儿的抚养权。而原告认为女儿自幼随其生活,被告无经济来源,也强烈要求得到女儿的抚养权。双方针对女儿的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互不相让,言辞十分激烈,庭审一度中断。连坐在旁听席上的双方亲戚也互相指责,可见两家的怨恨很深。因矛盾太深,庭审调解未果。

为了双方年幼的女儿能健康成长,主办法官要求原、被告及其家人要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重,并用典型案例告诫双方:女儿不仅需要金钱的抚养,更需要精神上的慰藉,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如果双方结仇,女儿夹在中间难做人,将会给女儿造成第二次伤害。而缺少温暖的孩子长大后最容易走入歧途。法官希望双方冷静考虑一晚上,第二天下午再到法院协商女儿的抚养问题。

第二天下午,双方在法官的带领下,走进龙胜法院的婚姻家庭辅导室。这里让他们产生的第一反应是惊讶,其次是赞美。当喝完暖暖的茶水后,双方的情绪平复了许多。这时,法官并不急着调解,而是和双方拉起家常,同时肯定双方都愿意承担抚养责任,是好父母,肯定了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对晚辈的付出。就这样,聊着聊着气消了,人醒了,原来水火不容的两亲家终于握手了,一对年轻人也好合好散了。女儿随母亲生活,由父亲一次性支付女儿5年的抚养费35000元。父亲对女儿享有探视权,在保证女儿正常学习的情况下,在节假日或特殊日期,父亲可以接女儿回家共同生活。

“调解需要智慧,调解更需要氛围,轻松愉悦的环境能唤起人们对真善美的向往。”龙胜法院负责人说,“我们期待我们的人性化办案,能够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促成更多的婚姻当事人和平化解矛盾。”

同样的“温情故事”还发生在永福县法院。去年5月,永福县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令一对“90后”欲离婚夫妻先回家冷静一个月。据悉,这也是桂林市法院系统的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该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双方要多沟通交流,避免争吵,多做修补夫妻感情的事。在此期间,法院还为双方引入社会力量做心理疏导工作,联合妇联组织帮助当事人解决家庭矛盾,化解婚姻危机。

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大多数当事人具有一定的冲动性且均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离婚及财产分割问题上,往往忽视了对婚姻家庭危机的诊断、治疗和心理修复工作。设立“离婚冷静期”是永福县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司法创新,在法律和感情面前用司法实践搭建了一座人性的桥梁。

“通过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婚姻家庭加上一道保险,让有可能和好的夫妻重新审视自己,重新携手共同创造美好生活。这是永福县法院家事审判人性化的体现,也是对当事人负责任的态度和对法律的尊重。”永福县法院相关人士说。

(本文图片由通讯员唐柳丽摄)

新闻推荐

咬定绿色不放松的“植保卫士”

本报记者李新雄通讯员李滨咬定绿色不放松,咬定生态不放松。从事植保工作30多年来,王凯学兢兢业业奋战在植保第一线,为的就是...

永福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永福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