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大数据”绘制巡察“地形图”永福县:让巡察方向从“大海捞针”变为“精确制导”
工作人员在查看收集“大数据”信息。
本报讯(记者文新军通讯员李伟聪文/摄)“这是我们从‘大数据\’系统导出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请在巡察中重点关注……”这是日前永福县相关单位依托基础信息平台,向巡察组提供巡察“大数据”信息的一幕。
今年以来,永福县探索引入“大数据”概念,依托纪委案件监督管理系统、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脱贫攻坚系统等大数据平台,整合不同系统部门数据信息,绘制被巡察单位“地形图”,巧用“大数据”为巡察组精准锁定重点人、重点事提供了有力支撑。
如何使巡察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提高效率?该县积极创新,在数据信息共享上进行了探索。巡察前,县委巡察办通过函请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审计等相关部门,提供被巡察单位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信息数据,建立巡察“大数据”库,供巡察组统计筛查、分析研判,锁定重点人、重点事,把巡察方向从“大海捞针”向“精确制导”转变。对数据比对发现的异常信息,县委巡察办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进行“集中会诊”,确保数据信息准确无误,为巡察组研判定性提供有力保障。
“以前没有巡察‘大数据\’作参考,我们巡察组需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大量的财务台账里挖掘问题,把更多的时间花在往返各单位部门查找问题线索。现在有了巡察‘大数据\’作向导,我们发现问题更精准、速度更快了。”谈起巡察“大数据”作支撑带来的变化,该县巡察组相关负责人深有感触。
据了解,县委巡察办在函询收集“大数据”的基础上,巡察前还主动到相关职能部门收集单位系统“大数据”,及时提交巡察组参考研判,让巡察组带着问题去,拿着成果回。如,巡察组在查阅财政预决算“大数据”信息时,发现某单位一笔专项资金使用有异常。经分析比对,逐一核实,原来该笔资金属于上级拨付的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被用来支付新建仓库工程款,违反了专款专用相关规定。
“分析运用‘大数据\’信息,既可以精准锁定重点人、重点事,又可以通过比对研判发现深层次的问题,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巡察组组长张文忠表示,通过打破信息孤岛,让“大数据”信息讲出背后的故事,为巡察发现问题提供重要依据。据悉,巡察工作启动以来,永福县通过运用“大数据”信息,发现重要问题30个,移交问题线索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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