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莫名失踪 索赔耗时月余 阳朔邮政部门表示,因理赔人员忘记提交资料
南国早报南宁讯(见习记者黎莹遐)2月23日,桂林市民唐先生终于收到了中国邮政快件丢失的理赔款。为了这笔理赔款,他打了多次电话,等待了一个月。
1月11日,唐先生用中国邮政EMS从桂林市阳朔县寄了一个发往河北省的快递。1月19日,朋友还没收到快递。他上网查询,发现物流信息只更新到1月16日。
1月22日,唐先生致电EMS客服热线11183投诉。“工作人员说会尽快处理投诉,有结果了通知我。”唐先生说,等到1月28日没收到任何消息,只好再次申请理赔。两天后,他接到阳朔邮政支局的电话,对方确认快件丢失,会进行理赔,并让他提供了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
唐先生等了20多天,依然没等来理赔款。2月22日,他再次致电EMS客服,工作人员说,刚认定责任生成理赔单,需要等北京分拣中心按照投诉顺序依次处理。
2月23日,记者致电EMS客服,询问理赔周期长的原因。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接到客户的投诉和理赔申请后,需要多方核查问题包裹的具体情况,确认责任方后,才能生成理赔单。当记者询问核查期限是否有要求时,该工作人员对造成客户不愉快的服务体验不断表示抱歉,并承诺理赔单生成后会在10天内完成理赔。
对于阳朔邮政支局1月30日就联系唐先生提供理赔资料,EMS客服表示,这是接到客户理赔申请后,采取的先行理赔方式。既然如此,为何理赔款一直未到账呢?阳朔邮政支局工作人员表示,因为负责理赔业务的同事收到唐先生的理赔资料后忘记提交,直到2月22日唐先生打电话询问理赔何时能到账,他们才发现这个疏忽。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麦鹰雄表示,目前对于快递丢件后的赔偿流程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主要看快递公司的处理进度。麦律师认为,管理部门应该完善赔偿期限方面的规定,即快递丢失后,从当事人要求理赔之日起,应该明确一个具体的赔偿周期,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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