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2020年修订)》解读 访市城管委党组书记、主任刘祖军

桂林日报 2020-07-24 09:13 大字

□本报记者胡逢超通讯员曹腾元

为了进一步提升桂林市城市管理工作水平,顺利完成今年创城百日攻坚目标,市人民政府于7月1日印发了《桂林市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并正式实施。

考评对象是灵川县、阳朔县和六城区,根据桂林市机构改革情况,纳入考评对象的市直部门13个,分别为:市总工会、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国资委;中区直单位6个,分别为:广西电网桂林供电局、中国邮政集团桂林分公司、中国电信桂林分公司、中国联通桂林分公司、中国移动桂林分公司、广电网络桂林分公司。

记者:此次新版《办法》的修订是基于什么背景和原因?

刘祖军:《桂林市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2017年修订)》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基本实现了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全覆盖。但随着桂林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及机构改革变动,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也需要及时调整与完善。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要求,市城管委早在2019年初,就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到参评的两县六城区进行专项调研,了解近年来开展城市管理绩效考评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做好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为修订考评办法做好充分准备。

今年以来,市城管委认真借鉴佛山、常州、宿迁、长春等全国文明城市的先进做法,结合桂林市实际,于3月中旬完成了《办法》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再参考各方意见对《办法》进行完善补充,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

记者:与上一版本相比,新版《办法》内容上有何变化?

刘祖军:新版《办法》经过了多次考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订,从多方面完善了城市管理绩效考评体系。

进一步扩大了考评范围。新版《办法》明确将六城区的城乡结合部等城市边缘区域列入考评范围,同时将日常巡查考评延伸到阳朔县建成区,不再另行制定阳朔县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和细则,解决了上述区域原先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

进一步增加了考评内容。新版《办法》新增了生活垃圾分类、装修垃圾管理、群众投诉案件处置情况、城市管理案件延期率等方面的考评内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想民所想,解民所困,不断拓展城市管理的广度与深度,符合桂林市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的新要求。

记者:在考评标准和方式上,新版《办法》有哪些新的变化?

刘祖军:新版《办法》正式实施后,还配套出台了《桂林市两县六区城市管理现场及专项考评标准》和《桂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手册(2020年修订)》,对各类任务指标做出具体详细的说明,使得考评工作更加清晰、更易理解、更好操作,进一步细化了考评标准。

在市直部门、中区直单位年度计分中,新增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得分,在鼓励各单位做好重点任务的同时,弥补了重点工程项目时间跨度长不易月度评分的缺陷,进一步优化了考评方式。

记者:新版《办法》已经正式印发实施,您期待取得什么样效果?

刘祖军:为了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新版《办法》在月度考评中新增了“群众投诉率考评月度得分”,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和参与度。同时,在原有日督查的基础上,增加夜间城市管理问题督查巡查工作,月督查考评也将采取不定期暗访的形式开展。

接下来,随着新版《办法》的实施,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新的考评办法,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扎实落实各项有力措施,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广度、深度延伸,提升城市管理品质,为创城冲刺攻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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