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人后声称没有偿还能力 背地里却用新款手机还买了12万理财产品 父子恶意逃避执行被法官识破

桂林晚报 2020-05-22 10:47 大字

本报讯(记者莫俊通讯员彭鹏飞)5月19日,被执行人苏某生、苏某甫向申请执行人莫某发支付最后一期案款47381.72元后,一起长达6年的身体健康权纠纷执行案件终于执结。此前,被执行人苏某生、苏某甫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但真实的情况被他们所用的新款手机“出卖”了。

2014年12月,被告苏某生、苏某甫两父子与原告莫某发因纠纷发生争执,被告苏某生、苏某甫将原告莫某发打伤。阳朔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苏某生、苏某甫赔偿原告莫某发的经济损失93723.1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苏某生、苏某甫未履行给付义务。2016年7月,莫某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016年12月,被执行人苏某生、苏某甫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未如实申报财产,被阳朔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十五日后,仍未履行给付义务。阳朔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苏某生、苏某甫名下财产,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

今年2月,根据申请执行人莫某发提供的线索,阳朔法院再次对被执行人苏某生、苏某甫进行拘传。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故意隐藏、转移财产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苏某甫表示,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已受过刑事处罚,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正当执行法官愁眉不展的时候,被执行人苏某甫的手机进入执行法官的视线。执行法官敏锐发现,被执行人苏某甫使用的手机为某品牌的新型5G手机,市场价格约4000元。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还是具有一定的消费能力,可能存在故意隐藏财产行为。

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苏某甫的手机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被执行人苏某甫的微信零钱余额虽然只有十几元,但是零线明细中有频繁的大额交易流水,其中12万元是用于购买微信理财基金。

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苏某甫进行严厉训诫后,告知其隐藏、转移财产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苏某甫在法律威慑下,主动要求履行赔偿义务,微信理财到期后分两次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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