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经营不善致亏损他竟惦记上了工人工资 一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获刑

桂林晚报 2019-02-13 12:06 大字

包工头顾某对承包的工程经营不善导致亏损,竟然对工人们的工资打起了歪主意,甚至还以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最终自食其果。近日,阳朔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面临亏损拖欠工资

记者从阳朔法院了解到,顾某此前承包了全国某知名演艺公司在三亚景区的油漆涂料工程,该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进度都完成得不错,得到了该公司相关领导的信任和赏识。2018年,该公司在阳朔开发新项目,顾某作为该公司的老朋友,很顺利地拿下了该公司在阳朔新项目的油漆涂料工程。

合同签订后,顾某先后召集了盘某等二十余人进场施工。经过一段时间施工后,顾某发现其所承包的工程量比较大,但合同确定的标的金额较小,存在很大的亏损风险,遂盘算着各种“小计划”。他先是以资金紧张为由,支付工人们的部分工钱,后又以分包公司没有给其结付工程款等为由,干脆不给工人们发放工资,一直拖欠着。

●携款逃匿人间蒸发

2018年6月8日,顾某收到分包公司给付的第七次工程款15万元后,带着家人携款于次日凌晨连夜乘车赶回江苏老家,之后拒绝接听工人们的电话,并不再使用原有的手机号码,以逃匿的方式逃避向其雇请的二十余名民工支付劳动报酬。截至案发,顾某拖欠盘某等26名民工的工钱共计近19万元。

阳朔县人社局接到盘某等二十多名工人的投诉后,对顾某拖欠劳动报酬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向其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因阳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无法联系和找到顾某,该大队遂委托顾某户籍所在地江苏某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助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江苏某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协助请求后,指派工作人员来到顾某的户籍所在地的家中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因顾某及家人长年不回家居住,后采取张贴的方式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抓获归案受到制裁

阳朔县人社局将顾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对顾某采取了网上追逃。两个月后,顾某在江苏省老家的县城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归案后,顾某委托其儿子将其拖欠盘某等二十多名民工的工资全部还清,并赔偿了分包公司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分包公司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顾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支付却仍不支付,引发二十多名劳动者到相关部门上访,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有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顾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惩治犯罪,根据顾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顾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记者莫俊通讯员龙昭昕黎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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