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女方出走九年法院调解让双方好聚好散

桂林晚报 2018-08-21 19:03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黎丽娟记者莫俊)婚前草率同居,婚后争吵不休,女方一气之下外出务工九年不回家,男方一纸诉状递至法院请求离婚。近日,阳朔县法院白沙法庭依法受理了这一起离婚纠纷案,经庭前介入调解,双方最终打开心结,最后好聚好散。

原告杨某称,其与妻子黄某于2000年初在广东省务工期间相识、恋爱,不久便同居生活。2002年6月,黄某未婚先孕生下女儿,但此后,杨某与黄某便常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09年的一天,双方争吵过后,黄某一气之下外出务工,杨某多次要求其回家共同生活,但遭到拒绝。2010年,因女儿上学需要,黄某回家与杨某补办了结婚手续。但办完手续后,黄某又外出务工。期间,杨某多次要求黄某告知其务工的地址遭拒。双方分居长达九年时间,杨某与黄某沟通未果后,诉至法院。

几番周折,负责该案庭前工作的工作人员终于通过黄某家属联系到了她。为消除黄某内心被诉的抵触情绪和戒备心理,工作人员多次跟其沟通,向其释法说理。在详细询问了黄某的意见和想法后,了解到黄某与杨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便草率同居生活,之后发现双方生活习惯、观念有很大分歧,导致常为琐事争吵,无法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双方补办结婚登记仅是为了让女儿办理户籍上学需要。并且由于沟通不善,黄某始终认为杨某提离婚附带其他“条件”,故一直不同意回家与其离婚。了解其中缘由后,工作人员立即找杨某进行沟通,杨某表示,他现在唯一的“条件”是希望黄某抽时间回家看女儿。工作人员认为杨某的“条件”于情于法皆合,便再次与黄某沟通。最终,黄某在电话中表示同意回家与杨某进行调解。

最终,双方就婚姻关系及女儿抚养、探视等事宜均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离婚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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