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炮仗炸了假药窝 制售假药销全国》后续桂林市首例食药领域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宣判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桂林晚报 2018-07-22 13: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莫俊通讯员蔡勇微熊耀原)日前,本报报道了阳朔男子黎某在出租屋内制售假药,后因玩炮仗引发爆炸导致东窗事发一事,阳朔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提起了桂林市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详见7月4日4版)。7月19日,该案经阳朔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后宣判,被告人黎某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合议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黎某同意于8月30日前,在《检察日报》上刊登有关警示公告和赔礼道歉信。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7年4月以来,被告人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租用阳朔县某出租房为制假窝点,从网上购买阿普唑伦片(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等原料、包装盒、标签、说明书以及制假设备,冒用某药品企业名义自行生产阿普唑伦片等假药,随后在网上将假药销往全国各地,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黎某当庭认罪。

庭审过程中,检察院认为黎某的行为不仅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也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用药安全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在全国性的媒体报刊上发布警示公告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等民事侵权责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黎某同意以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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