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收税百万 生态修复千万桂林官员感叹:得不偿失
[摘要]桂林官员感叹:得不偿失
据 《经济参考报》7月18日报道 “七星区采石场几年的税收约100万元,生态修复却花了近1000万元,而且破坏了生态环境,真是得不偿失! ”桂林市七星区副区长易理冬向《经济参考报》记者感叹。
桂林山水甲天下,号称“中国山水名片”的漓江是国家5A级景区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一度存在的漓江流域采石挖沙等行为,特别是一些采石场甚至无证非法开采,使漓江流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去年以来,当地在中央环保督察组挂牌督办下,着力整治违规违法开山采石问题,20多家采石场被依法取缔,37人被问责。昔日的采石场已进行生态修绿,“披”上了草丛植被。但山体修复难度大、周期长,漓江流域“山常绿、水常清”依旧面临挑战。
众所周知,桂林山水以“山青、水秀、洞奇、石美”四绝闻名中外。被誉为全球最美河流之一的桂林漓江,沿江喀斯特地貌已被纳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作为桂林山水核心景观的漓江,是中国一张靓丽的“名片”。
然而,漓江周边疯狂采石、挖石灰岩矿,扰乱了漓江的“诗情画意”,破坏了整个生态系统安全,一些场景让人触目惊心。去年3月,《经济参考报》记者驱车沿着漓江,从桂林市到阳朔县走了100多公里,一路看到多处采石场。在阳朔县葡萄镇一家采石场,紧挨着的3个山头被采挖,一座小山即将被挖平。采石场一位负责人指着一个个山头数给记者看:“这5座山都是与村民签订了10年的租赁合同,相当于被我们买断了。目前每天采石量1500立方米。 ”
在漓江周边采石挖沙投入小、利润却很大,巨额暴利导致疯狂采挖行为。当地干部告诉记者:“一年山场租金只有几千元、上万元,矿主赚得盆满钵满。 ”他们还反映,因非法采石采沙不触犯刑法,处罚也不重,管理起来更加困难。
桂林漓江2013年获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根据《风景名胜区内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前年,桂林市政府曾对六区两县范围内的64家采石场分别按关闭、停业整顿、限期整改三种类型进行分类治理,然而,部分采石场经整顿、整改依然存活。
“漓江流域山体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土层稀薄、植被生长难,一旦破坏很难恢复。 ”桂林理工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郭纯青说,采石挖山是掠夺性、毁灭性的,加速了岩溶石漠化进程,破坏了沿岸江洲的蓄水能力。而且喀斯特地貌地下联网像毛细血管一样密集,一些污染源可能经过开采口和溶洞进入漓江,整个生态系统遭到污染和破坏的风险很大。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再赴桂林市和有关县区,进行回访。在灵川县大圩镇廖家村,记者看到,3家露天采石场采石设备和厂房已全部被拆除,山间的平地上种上了狗芽草等草类,陡峭的山体上种植了一排排植物,铺设了水管,施工时悬挂在山体上的缆绳还在。抬眼远望,原始的山体绿树葱葱,而被采石破坏的山体经过修复,能看到稀稀拉拉的绿色植物。
记者在阳朔县葡萄镇东风采石场看到,入口处铺设了一层厚厚的红土,3名工人正在红土上种植植物,之前堆放石料的平地上虽然遍布碎石,但斑马草等植物生长良好,山体上一排排V型槽里也种上了草。
易理冬介绍,七星区佳兴采石场被露天开挖多年,山的西侧、北侧受到不同程度破坏,尤其是西侧破损严重。山下平台通过堆土造坡手段,种植乔木、灌木、草类进行修复,山体上则通过V型槽、植生袋等进行修复。
据桂林市环保局介绍,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18家(其中2家位于核心区、16家位于控制协调区)采石场和灵川县3家采石场均已完成了关停、证照注销等工作,厂房、设备已全部拆除,并按照“一场一策”方案完成生态复绿工作,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36万平方米。 “仅21家采石场复绿恢复生态目前已投入资金约2.58亿元。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因在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违规建设采石场问题,桂林市相关部门共37人被问责,包括处级干部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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