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11家专业合作社37家家庭农场荣获“区字号” 入选数量全区“双第一”

桂林日报 2020-11-05 08:57 大字

本报讯(记者苏展通讯员周凌辉杨培权)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12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发文公布2019年度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名单。桂林市兴安县兴邦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1家单位和兴安县侯长林果蔬种植家庭农场等37家单位分别入选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入选数量全区“双第一”,分别占全区39家示范合作社的28%和110家示范家庭农场的33.6%。

据市农业农村局介绍,近年来,桂林市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改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和园林局、扶贫办、供销社及金融、税务等10多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2家,其中,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家、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8家;工商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716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0家、自治区级示范社265家、市级示范社183家;工商注册家庭农场1597家,其中,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场127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77家。

据悉,2019年12月,永福县被评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地区推进试点单位;2020年3月,永福县和兴安县被评为自治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前不久,桂林市永福县绿禾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家农民合作社入选由《农民日报》评选的2020全国农民合作社500强,占全区27家入选总数的22%,入选数量全区第一。

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事关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事关农业现代化建设,事关农民持续增收,是今后一个时期桂林市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下一步,桂林市将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向主体资质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品牌化方向发展,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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