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出台优惠政策扶持旅游业
本报兴安讯近日,为推动旅游经济快速发展,兴安县发布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扶持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加快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及配套优惠措施。
兴安县将设立旅游专项资金2500万元,用于旅游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其中,500万元用于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2020年新增贷款(仅限于景区或饭店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等功能提升的贷款)贴息补贴;支持旅游市场营销推广,对疫情结束主动外出宣传促销旅游企业给予专项经费补贴;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复工贷款,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延期或无还本续贷;针对区内外旅行社和相关企业组团到兴安游览达到协议标准的,除享受本县旅游企业的优惠政策外,最高可得到县政府奖励400万元,组织自驾、会务达到协议标准的,均可享受县政府的组织奖励;
据悉,2019年,兴安县荣获中国县域旅游竞争力百强县,全县旅游接待总人数1006.36万人次,同比增长26.5%,实现旅游总收入117.81亿元,同比增长32.26%。(杨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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