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禁区 全覆盖 零容忍 兴安县去年立案195件处分163人

桂林日报 2020-01-09 10:40 大字

本报讯(记者文新军通讯员蒋婷婷)2019年,兴安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265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532件,立案审查19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3人,对4人采取留置措施。

畅通举报渠道,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水平

兴安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举报权益,使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同时规范群众来访接访标准、受理范围、台账管理和信访拟办呈批流程,做好信访件受理登记、重要信访拟办单、转交办函、办结报告、反馈情况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把监督执纪第一个关口;集中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共收到信访举报转办线索172条,按照“谁联系谁负责”和“谁负责谁整治”原则,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及督办,协调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

建立问题线索登记台账,深入研究分析,精准掌握线索情况,加强与审计、财政、扶贫、检察、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对各部门在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进行梳理排查,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19年共收到问题线索361条,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线索实行联动处置,对线索具体、内容典型、可查性高的信访举报件及时核查、分类处理,做到件件有人抓、有人核、有人处、有人管。2019年1-12月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6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积极加强与政法机关沟通联系,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2018年至今,兴安县纪委监委处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36条,查处“保护伞”案件2件,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立案5人,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点,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注重源头防控,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坚持用纪律的尺子丈量,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持续保持高压,抓早抓小,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让党员干部及时受到警醒,防止违纪变违法。2019年,兴安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1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51人次,第二种形态147人次,第三种形态9人次,第四种形态8人次。同时,县纪委监委对违纪案件进行深刻剖析,重点剖析作案手段和监管漏洞,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7份,督促违纪事实所在行业系统举一反三,切实把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具体责任岗位上去。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查办的典型案例及时通过县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2019年,该县通报曝光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问题典型案例25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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