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公安领导帮人办事骗子终落网

桂林日报 2019-08-28 15:2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蒋淞宇)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假借帮人办事的名义大肆索要财物……日前,兴安县检察院零口供批捕一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赵某,经办案民警初步认定的涉案金额就高达100余万元。

事情还要从8年前说起。2011年,兴安县高尚镇某村来了一位“领导”,这位“领导”姓赵,自称是××市公安局副局长,同时也是高尚的女婿。这位“赵副局长”在高尚大摆宴席,之后“赵副局长”在村里及周边大肆宣传,说自己当了官,有能力有人脉关系,可以帮助乡亲们摆平很多事情。

2012年2月,赵某以帮鲁先生的儿子安排工作为由,两次向鲁先生要钱来疏通打点,共从鲁先生那里拿走6万元。2013年1月,赵某以帮蒋先生办理园林资格证、林权证、拿工程、打官司为由,从蒋先生那里拿走了近110万元。

赵某收了钱,应承帮办的事却一直没有办成。蒋先生、鲁先生一直催促赵某。赵某起初一直推脱,说需要时间,之后,则称自己已经调离当地,去首府城市任职。

事情一直拖到2016年,直至再也联系不上赵某,两人这才发现是遇到骗子了,相继向兴安警方报警。

兴安县公安局民警经核实,××市公安局根本就没有这位“赵副局长”。但受害人只知道嫌疑人姓赵,其他的知之甚少。失联后,赵某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2019年7月,兴安警方得到信息,嫌疑人赵某可能在兴安出现。警方迅速掌握了赵某的踪迹,刑侦大队民警快速出击,将嫌疑人赵某抓获。

经调查,这个赵某并不是“××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某,40余岁,陕西人,多年前,赵某从陕西来到广西,并在广西成家。赵某在陕西做过5年辅警,对公安系统的工作较熟,于是为自己编造了一个“××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虚假身份,并利用这个身份进行诈骗犯罪。

面对民警的讯问,赵某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专案组多次到高尚镇取证,了解情况,走访当地群众和受害人,将该案件基本情况调查清楚,掌握了大量证据。

8月16日,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赵某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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