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海归女生被害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家属起诉灵隐景区已立案

钱江晚报 2020-08-15 12:36 大字

@钱江晚报 8月15日消息,浙大海归女生谭某某被害已经一年半。去年7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熊志城死刑,去年11月,浙江省高院二审维持死刑原判。按照我国刑诉法规定,死刑必须报最高院核准。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昨天从浙江省高院获悉,“凶手熊志城已于7月28日执行死刑”,法院也刚刚通知了被害人家属。

这是一起让人万分悲伤的事件。谭某某是浙江大学2013级本科毕业生,2018年暑假从英国留学归来。她活泼开朗成绩优异,回来后准备在杭州找工作。谭某某是2018年11月13日失联的,在此后的两天里,校友群里的寻人启事引起广泛关注。

11月15日,噩耗传来,谭某某的遗体在灵隐景区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处被发现,经警方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系他杀。

11月16日下午,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岁,广西人)。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将熊某抓获归案。2019年7月26日,作为此案的一审法院杭州中院通报了基本案情。

熊志城与谭某某在此前各自的生命中并无交集。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他来到杭州,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寻找作案对象。直到11月13日看到了独自游玩、阳光漂亮的谭某某。杭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制猥亵罪,二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熊志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11月11日,浙江省高院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谭某某悲痛欲绝的父母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只求严惩凶手,告慰女儿在天之灵。

此后,谭某某父母委托律师将涉案灵隐景区管理处起诉至西湖区人民法院,家属认为景区在谭某某遇害事件中可能存在一定责任缺失,比如“飞来峰没有任何监控设备,特别是莲花峰没有任何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如护栏等),此处有唯一缺口,悬崖下落差有三十几米,如有防护设施我女儿也不会轻易让凶手推下悬崖。”

关于起诉景区西湖法院已立案,目前尚未开庭。(原标题《浙大海归女生被害案,凶手被执行死刑,家属起诉灵隐景区已立案》)(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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