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化月:花甲之年,创办全州第一所聋哑学校

桂林日报 2020-07-29 11:20 大字

□本报记者苏展

人物档案:

邓化月,女,1936年6月生,中共党员。

第二届自治区道德模范

第二届中国十大老年新闻人物评选活动提名奖

全国五好家庭

自治区残疾人之家。

1997年,61岁的邓化月从全州县福利厂退休了。在大家看来,辛苦了半辈子,是该好好休息一下。可谁也没有想到,这才是她“助人事业”的开始。

龙水镇桥渡上,一个聋哑小女孩搂着妈妈的腿吵着要读书,全州当时没有聋哑学校,这位妈妈根本没有办法。这一幕正好让刚刚退休的邓化月看见了。那天,一个念头涌上她的心头———创办聋哑学校。

邓化月从1980年就开始跟聋哑人打交道,当时,她受当地有关部门的委托创办了全州县福利厂,专门照顾聋哑人就业。18年的朝夕相处让她对这个特殊群体有着特殊的情感。

办学并非一帆风顺。经验不足,财力有限,家人反对……但这些都没有让邓化月停下脚步。她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租了4间房子,招了两个女老师,收了9个孩子,聋哑学校的第一学期就这样开学了。

净亏3000多元,这是一个学期下来的收支情况。邓化月不是没有想过放弃,可孩子们已经喜欢上了学校,不愿意离开,一些家长也央求她继续办下去。于是,她决定为了孩子坚持下去。而当地教育部门得知此事后,给了1500元补助,她将钱发给两个老师作为工资回家过年。

然而,第二个学期还是亏。怎么办?再坚持!

2001年,家人见她办学态度坚决,只好转过来支持她,把原来的房子加高了两层,把聋哑学校搬回家中。省下房租费以后,邓化月就把每学期的学费从530元降至450元。

聋哑孩子来到学校后,邓化月不仅教孩子们学手语、学写字,还让孩子吹纸片、做舌操、练发音。大部分孩子都能说出“爸爸”、“妈妈”等词,一些孩子不但可以听说,还可以像正常孩子一样,进入学校读书。为帮孩子谋求生计,邓化月还给女同学安排刺绣等手工课,帮助年纪大的男同学到校外学手艺。

时至今日,在这所特殊学校长大、走出去的孩子有的回家搞种养,有的去工厂上班,有的自己做生意,有的结婚生子。他们经常给邓化月打电话、发短信,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人。邓化月用自己的爱心,为他们坎坷的人生点亮了一盏温暖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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