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毒资 见啥偷啥 男子一月作案14起

桂林晚报 2020-03-14 13:20 大字

本报讯(记者蒋璇通讯员时俊超赵能亮)一男子为筹措毒资,一个月内在全州县内连续犯案14起,他见啥偷啥,大到烟酒,小到饼干都不放过。一时间,引得辖区内人心惶惶。接到群众报警后,全州警方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侦破案件,于3月10日晚上成功将其抓捕归案。昨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2月下旬以来,全州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陆续接到多起盗窃警情,累计涉案金额数千元。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指派辖区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上报县公安局领导,警方对此高度重视,

办案民警通过耐心调阅案发现场及周边的天网视频,结合现场勘验和调查走访所获得的线索,发现其中部分案件的作案手法和规律极其相似,嫌疑人基本都是见啥偷啥,初步判断系同一人所为。网安大队民警经过数日缜密侦查、精心研判,最终锁定全州县石塘镇的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唐某无固定落脚点,抓捕难度较大。

连日来,民警不辞辛苦,昼夜对嫌疑人可能出没的地段进行布控。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10日20时许,民警在县城北达巷附近发现了嫌疑人唐某的踪迹,随后立即上前将其抓获。

经审讯,唐某如实供述了先后盗窃他人烟酒和电线等财物14起的犯罪事实。民警调查得知,唐某,25岁,系全州县石塘镇下乐村委人,有吸毒恶习,曾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出狱后,游手好闲,无正当职业和经济来源,为满足日常生活开销和吸食毒品,于是又走上了盗窃的不归路。当其看到某处民宅、工地、仓库等无人看守时,便伺机潜入里面将值钱的物品盗走。盗窃得手后,将一部分物品低价变卖换取钱财用于购买毒品吸食,另外一部分物品则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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