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岁老人“没人要” 17个子孙成被告 经法院调解 老人后辈最终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

桂林晚报 2019-08-28 15:4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昌婵记者陈晓东)全州县一高龄老太含辛茹苦将子女养大,没承想,在儿孙满堂、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晚年,却因子孙在赡养问题上互相推诿而无人照顾。无奈,老太悲情地将自己的17个子孙告上法庭。27日,记者从全州县人民法院获悉,经法院调解,老太的子孙最终就老人赡养问题达成一致。

老太蒋某某今年95岁高龄,是全州县白宝乡白宝村委白竹拉村民小组村民。老人育有6子3女(其中二儿子、六儿子已经相继去世)。由于丈夫去世早,老太一人独自抚养、拉扯儿女成年、成家。如今随着年龄增长,老人疾病缠身,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儿孙赡养及护理。目前,老人儿孙满堂,有子孙17人。但是,在老人的赡养问题上,子孙们互相推诿,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今年7月8日,蒋某某将儿孙共17人告上法庭,要求给付口粮及护理费。

案件受理后,全州县人民法院民二庭主办法官刘佳倩就到现场进行了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蒋某某需人照管、护理,但子女们互相推诿,谁都不愿意赡养、护理老人,仅仅将饭送到老人床前即表示完成任务。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法院对该案快审快办。8月20日上午,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但蒋某某的四个儿子均不到庭。庭审时,主办法官得知老人已经病重,离不开人照顾。于是,庭审结束后,主办法官刘佳倩等人再次到白竹拉村民小组做调解工作。在村委会干部的大力协助下,法官召集双方调解。主办人从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入手,让老人的儿孙明白孝敬、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同时,法官结合乡俗礼仪,讲解敬老、爱老是美德,不孝敬老人会受到他人的谴责,造成不良影响。

经劝说、调解,蒋某某的儿子唐某某、唐某二、唐某三及孙子唐某等就赡养、护理老人的问题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一、被告唐某某、唐某二、唐某三以及孙子唐某等子孙五人(儿子唐某四为五保户,因无能力,大家同意其不用承担)自愿于每月19日将各人承担的赡养费600元(其中唐某三出400元,女儿唐某一自愿帮其补足200元)交村委会干部保管;二、被告唐某某自愿护理原告,并每月从村委会干部处领取3000元护理费;三、原告自愿放弃对其他人的诉讼请求。

案件调解完毕后,8月23日上午,全州法院民二庭干警来到白宝村委白竹拉村民小组送达民事调解书,一并看望、回访老人。当主办人来到原告居住的地方时,见老人居住的房间已经打扫干净,唐某某正端着米粥给老人喂食,而老人的身体、精神状况也已好转,干警深感欣慰。

“法院解决了我的难题,还多次来看望,真不知该怎么感谢!”见到法院干警来看望,老人动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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