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工程烂尾 引出四个疑惑
□广西龚文颖
水利部门在全州县凤凰镇三里村的三个自然村实施了三大人饮工程项目,但开工建设八年来,绝大多数村民没有用过一天水,用水仍靠自家打井。记者了解到,三个项目总投资上百万元,却因各种原因接连“烂尾”。(相关报道详见本报昨日A9版)
8年了,这3个命途多舛的水池依然“烂”着,且目前还有一拖再拖的可能性。让人不由想问:这个与当地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工程,到底还要“烂”多久?
这事有点莫名其妙,首先得从“为什么要修建水池”问起。
为什么要修建水池?引用新闻原文,是“村委打报告称村民饮水困难”,才申请建设人饮工程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又因为“大多数村民自家有井,投工投劳积极性不高”,才导致工程“烂尾”。
打个比方,就像您嚷嚷着“饿死了”,赶紧买了菜,架上锅,菜炒到一半,您一拍大腿说我碗里还有点吃的。这个逻辑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您是需要呢,还是不需要呢?套在修建人饮工程这事上就是:这3个池子是村民们真的需要吗?建设之前有经过充分调研、征求民意吗?
其次再问问“烂尾”为何接二连三?根据新闻报道,这3个池子分别在4年中申报批建,而第一个池子建成后就出现了无法投入使用的问题。在这个情况下,其余两个池子仍在3年内“迎难而上”,先后修建,且在施工建设中看不出有针对性的改进,这又是一个令人不解之处。
第三,新闻报道中称,“两个村的项目已经通过验收”,这不免令人疑惑——无法投入实际使用的人饮工程,如何过得了验收关?笔者查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试行)》,其中对验收标准作了要求,包括“工程可以进行试运行”“工程布局合理、配套设施齐全”“工程建设实现了当年建设当年受益”等。试问这些标准是否已经达到?
还有一个疑惑是,民生工程“烂尾”多年,政府部门是否知情?知情后是否进行了协调处理?如果没有积极协调,那可谓“懒政”;如果协调了却没有处理结果,那么工作力度堪忧。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本是一件大好事,但好事做好了,才是实至名归。如果民生工程“民不惠、实不至”,浪费大量资源,沦为权力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产物,还不如不做。
摆在眼前的“烂尾工程”,笔者既怕其继续烂下去,更怕调查结果和责任追查不了了之。民生工程不惠民,就应根据相关法规进行问责,不能让责任人游离于问责之外。只有将民生工程置于阳光之下,“烂尾工程”中的咄咄怪事才会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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