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撞人致死后逃逸 平乐一男子被刑拘

桂林晚报 2019-12-08 09:51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唐继林记者莫俊)日前,平乐县二塘镇牛角村委52岁村民黄某,醉酒后驾驶面包车撞倒行人致死后逃逸。12月4日,平乐县警方对黄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11月20日晚上8时20分许,平乐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在省道302线沙子镇至二塘镇的黄塘埠村路口,发生一起行人被车撞致死的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正在民警调查现场时,大队值班室打来电话称,有一位二塘镇牛角村委姓黄的司机报案说是他开车撞到了人,不知被撞人员伤亡情况。在民警的要求下,黄某赶到了事故现场,向民警讲述了自己酒后开车撞人身亡的事实。

据黄某说,当天晚上,他在吃晚饭时喝了大约3两米酒,酒足饭饱后觉得自己没有醉,还能开车,于是就驾驶自己的面包车回家。大约19时50分,他驾车至黄塘埠路口路段时,突然发现前方大约2米远的路上有一行人在行走,于是下意识地急忙刹车,但车头还是重重地碰撞上行人。黄某急忙下车查看,发现被撞的人躺在路面上一动不动,自己的车头挡风玻璃粉碎,散落一地。这时,他发现自己的车还能开得动,便不顾伤员的死活,惊慌失措地驾车继续往前方行驶。行驶了大约1公里至沙子七星坳路段,越想越后怕的黄某靠边停下了车,拦了一辆过路车回到家中。后来,酒清醒了一大半的黄某才想起要报案。

经医疗机构检验,黄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6.8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根据黄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事实,12月4日下午,平乐县公安机关决定给予黄某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同时,以黄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实施了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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