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群众诉讼
平乐法院:落实司法便民
本报讯(通讯员卢海英)“谢谢、谢谢!没想到这么快你们就上门帮我立案了,还让我们缓交了诉讼费。”近日,家住平乐县大发瑶族乡黄龙村委社坪村的龚爷爷,从平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手中接过受理案件通知书时,很是感激。
原来,就在前一天,龚爷爷的孙子小龚到平乐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其父亲因一起交通意外事故死亡纠纷咨询立案事宜。负责接待的法官向小龚详细询问情况时,发现原告还有小龚的爷爷和奶奶,但他们都没有在诉状上签名,也没有亲自来法院。经询问得知,小龚奶奶年事已高,行走不便,待在家中;龚爷爷则因肺炎正在医院住院。问明情况后,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当即决定启动立案绿色通道,为小龚一家上门立案。次日一早,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驱车两个半小时,乘船20分钟,方才到达地处平乐县最偏远且需要通过陆路、水路两种交通方式才能到达的黄龙村委社坪村,到小龚家中为龚奶奶办理了立案手续。随后,办案法官又赶到县城的昭州医院,给正在住院的龚爷爷办理立案手续,并为其申请缓交该案的诉讼费用。
开通上门立案绿色通道,是平乐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认真落实司法便民的措施之一。让当事人少跑路,法官多跑腿,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是平乐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宗旨。据悉,2016年以来,该院提供上门立案服务97次,在上门立案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不再起诉的7起,开展巡回法庭进村庭审21次。通过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巡回开庭、上门普法等措施,方便了群众诉讼,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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