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连环冲撞案“主角”被控四宗罪该案昨开庭,被告人只承认危险驾驶罪庭审中,他的一些辩解难以自圆其说

南国今报 2018-10-25 16:02 大字

◎后续报道

今报记者邓振福

10月24日,平乐县法院开庭审理“桂江大桥2·9连环冲撞案”。今年2月9日,在平乐县桂江大桥上,肇事司机梁文明因交通事故逃逸,连撞警用巡逻车和10多辆车,致两名辅警掉入桂江受伤(本报2月10日11版曾报道)。法庭上,检方指控梁文明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等四宗罪,但梁文明只承认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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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还行凶打人

10月24日上午8时50分,记者在平乐县法院门口看到,安检区站满了群众,他们都是来申请旁听该案庭审的。来参加旁听的还有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区和村委代表等。平乐县检察院检察长蒋涛出庭支持公诉,平乐县法院院长于志军担任审判长。

庭上,检方称,2月9日中午,梁文明和朋友洪某等人来到桂江上的百家鱼村吃饭,梁文明喝了约五杯杨梅泡酒。下午4时许,梁文明开着车牌为桂CJ7967的大货车从平乐昭州医院往桂江大桥方向行驶,随后与一辆农用车剐蹭。梁文明要求农用车司机梁某模赔偿1000元未果,他先后用铁棒和铁钩多次打梁某模。梁某模妻子苏某给了300元,梁文明才停手,见对方报警便开车逃逸。

事发后,梁某模经鉴定为轻微伤。梁文明经抽血检测酒精含量为150.96毫克/100毫升,已超过醉驾标准,属危险驾驶。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吊销了梁文明的驾驶证。平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梁文明醉酒驾车并逃逸,负事故全责。

就以上情节,检方指控梁文明犯寻衅滋事罪和危险驾驶罪。梁文明承认危险驾驶罪,但不承认寻衅滋事罪,称此事是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引发,并无故意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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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撞警用巡逻车三次

检方指控的四宗罪中,包括故意杀人罪。

辅警桂震宇在笔录中说,他见梁文明开车逃跑,便驾驶警用巡逻车去追。当追上大货车并示意梁文明停车时,对方却往右打方向盘,将巡逻车撞上人行道,他紧急跳下车。之后,大货车倒车再次撞击警用巡逻车,导致部分大桥护栏掉入江中,他被撞出桥外,幸好双手抓住一根管道,身体悬空。同事陈荣涛见状,前来营救,但大货车倒车后第三次来撞击,导致他和陈荣涛掉入桂江中,后被群众救起。

经鉴定,桂震宇为轻伤二级,陈荣涛为轻微伤。桂江大桥桥面距离水面19米。

法庭上,公诉人问梁文明为何多次撞警用巡逻车。梁文明回答,当时右后视镜坏了,没看到警车,而且警车不应该从右边超车。但公诉人播放的视频显示,大货车多次撞击警用巡逻车时,警车响着警笛。公诉人还出示了大货车右视后镜可以看到后方警用巡逻车的图片。

对于连续撞击警用巡逻车故意杀人的指控,梁文明予以否认。他的辩护律师称,当时,梁文明是醉酒状态,为了尽快逃跑,才撞击警用巡逻车,不存在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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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难以自圆其说

据介绍,梁文明撞击警用巡逻车后,驾车回到附近的马渭村家中后,又骑车来到桂江大桥查看情况。随后他又返回家,开着大货车来到桂江大桥,在桥上连续冲撞十多辆车。

过路司机王某在笔录中称,当时看到一辆大货车由西往东过桥,见前方被堵后,大货车逆行冲撞对向行驶的小车,之后将他的小车撞到两辆大货车之间。大货车前行被阻后,司机又倒车,多次冲撞他的车,导致他的车严重变形,他和妻子及父母均被困在车中。

当时,正好路过现场的平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王学秋挺身而出,冒着危险跳上大货车,他一只手紧紧抓住驾驶室车门,另一只手用警棍砸开驾驶室窗户,控制住梁文明。最终,在其他民警及辅警的协助下,梁文明被当场抓获。

因梁文明驾车横冲直闯,不顾他人安全,撞坏十多辆车,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检方指控他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庭上,公诉人问梁文明,为何他已经回到家还要开大货车返回桂江大桥。梁文明的回答是:想开车去交警大队自首。公诉人问接着问,既然去自首,当警察叫他停车时,他为什么不停。梁文明回答,当时“模糊”了,不记得了。

庭审中,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梁文明仅对检方指控其危险驾驶表示认罪,对另外三罪则不认同。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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