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保护桂林绿水青山——— 市政协界别协商会委员发言摘要

桂林日报 2018-10-12 12:25 大字

黄志琼

李学麒

邱云

唐春

刘建林

莫万欣

翟红斌

胡如洲

□本报记者周文俊整理/摄

加快建设农村可循环利用垃圾设施提升无害化处理能力

———市政协常委、桂林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黄志琼

一是加大可循环利用垃圾设施建设力度。在现有基础上,对有条件的村屯继续推进改厨改厕及沼气池建设,每个村委会可建一个沼气池,消化公共部分可循环利用垃圾;各县统筹所辖乡(镇)、村,合理引进和布局无害化焚烧设施或填埋场,确保所有垃圾处理无害化;同时,可探索引进相关企业,通过焚烧垃圾发电,变废为宝。

二是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处理有序推进。包括建立长效的奖惩和监督机制、制定合理的地方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可循环利用垃圾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是通过各种媒体、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自觉遵守、相互监督的良好格局。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处理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

———市政协常委、桂林和记低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学麒

当前,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正面临新一轮机遇,建议政府支持社会资本合作参与,发展从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业环境污染治理的专业化组织,生产农业所需的有机肥等,做大做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变废为宝。

具体包括:支持社会资本与农户、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及涉农企业进行利益联结,支持社会资本承担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成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解决农业用能用肥问题;支持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合作,借力民营企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将有当地资源特色的农业废弃物形成多元化产品结构,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同时,结合乡村振兴,让社会资本参与政策红利,推动农业废弃物产业发展。

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农村污水处理

———市政协委员、市农业局副局长邱云

目前,桂林市大部分农村污水处理仍然没有规划,建议以县域为单位,结合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城镇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对环境敏感区域和规模较大村庄优先考虑,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有机衔接。

对于农村污水处理,应采取“以城带村”“以镇带村”“联村”“单村”“联户”“单户”等多种形式,对临近县城、镇街、中心村等市政管网可覆盖的村庄,通过截污纳管方式收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人口居住较为集中的村庄,可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对于居住山区和远离聚集点且不便于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单户或多户污水,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

治理渔业养殖尾水保护桂林水域环境

———市政协委员、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站长唐春

建议市委、市政府制定并出台《桂林市渔业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方案》,全面禁止规模养殖场尾水直排。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县乡分别成立实施小组,实行“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工作机制;二是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对100亩以上规模养殖场进行重点治理;三是聘请区内外技术专家组成专家团队逐级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四是科学布局、生态养殖,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实行养殖许可,逐步取缔无证养殖;五是以点带面,选取不同养殖品种和治理点作为先行治理示范点,进而全域治理;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增强广大养殖户保护水域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新农村建设中同步建设垃圾和污水处理系统

———市政协委员、平乐县农业局局长刘建林

建议市委、市政府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农村建设中,同步建设垃圾、污水处理系统,并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处理设施,尽快形成“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机制和以县为主、乡村为辅的污水处理机制。经费上由市、县、乡三级财政给予补贴,并合理收取垃圾、污水处理费用。同时,利用好水泥厂的有利条件,推进水泥厂配套建设垃圾焚烧协同处理水泥系统,政府给予建设单位政策、资金等扶持。此外,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开展示范村等创建活动,提高村民环保意识;进一步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将环保写入村规民约,不断完善村村有保洁员等环境卫生保洁机制。

加大对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投入

———市政协委员、永福县地震局局长莫万欣

一是要加大设施设备投入,确保按需配齐。按照多元化投入、多渠道筹资思路,通过整合环保、林业、农业、“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和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吸纳民间资金相结合,全面加快垃圾污水站场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达到每个乡镇都建有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并不断推进设施建设由乡镇到行政村向自然村延伸。二是保障运行、维护保养经费投入,市、县政府应建立维护保养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盘子,同时还可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三是加大农村面上清洁卫生财政投入,确保有人清扫垃圾,垃圾能分类、能清运。

加强村民生态环保法制意识提升全民参与自觉

———市政协委员、灵川县水电局局长翟红斌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首先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意识。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农村文艺晚会、彩调、广场舞等多种形式,对《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国务院出台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其次,要建立和完善桂林市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相应处罚。市容、住建、水利、环保等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对违法排污、违法堆放垃圾等单位、企业和个人,可采取罚款、让违法者清扫马路等处罚措施;此外,还可将农村环保行为纳入征信系统,与贷款、用水、用电等挂钩,增加违法成本,提升全民参与农村生态环保建设的自觉性。

加强田间环境治理打造美丽清洁田园

———市政协委员、广西智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如洲

当前,田园的污染主要由农用化肥、农药、农膜及包装物、生活污水、养殖尾水等构成,不仅破坏田园景观,也对农产品造成安全隐患。建议政府要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清除田园各类存量垃圾,整治丢弃在田间地头、公路沿线、沟渠水边的各类污染源,特别是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的统一回收与集中处置,防止二次污染;要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推行农牧渔结合的稻田养鱼等农业种养模式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要强化县、乡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田园环境整治和保护体系,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同时落实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奖惩机制,打造美丽清洁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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