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法院借助“执行天眼”力促执行

桂林日报 2018-09-21 13:39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苑通讯员赵桂芳唐通)日前,平乐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天眼”系统,成功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并依法对其拘留。这是平乐县人民法院又一次开展借助“执行天眼”系统力促执行的行动。

2016年10月,平乐某销售公司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平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李某限期支付销售公司购车款及利息。判决生效以后,李某没有按期履行义务,销售公司于2017年6月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先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李某拒绝报告财产、拒绝履行义务,后来甚至拒接法官电话,采用长年外出的方式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多次查询、查控,发现李某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法院已经穷尽了执行措施,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对该案予以终本处理,待有相关线索时再恢复执行。

平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天眼”系统的正式上线,让该案件的执行峰回路转。某销售公司重新申请强制执行后,承办人肖法官将被执行人李某的个人信息录入“执行天眼”系统,很快系统就确定了被执行人李某的具体位置。近日,执行干警根据定位前往李某所在地,成功将其抓获。目前,被执行人李某已被司法拘留。

近年来,平乐法院紧紧围绕“破难题、补短板、重科技”工作思路,创新执行工作措施,强化执行信息化应用。2018年7月,该院与新浪司法频道合作,引进“执行天眼”查询系统,快速查找被执行人行迹,为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等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使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据统计,该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平乐法院通过系统共查找到被执行人21人,司法拘留11人,执结案件12件,执行到位金额122万元,大幅提升了执行效率,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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