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敲诈勒索平乐一个二十四人涉恶团伙落网

桂林日报 2018-07-19 12:16 大字

□本报记者陈静

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市“扫黑办”和荔浦县警方联手打掉平乐县一个涉恶势力团伙,包括5名主犯在内的24名团伙成员被刑事拘留,2人被网上追逃。该团伙专门敲诈水果代办,强行索要当地砂糖桔购销业务中介费,涉案金额15万多元。

一封举报信牵出的涉恶团伙

2018年1月中旬,一封举报信寄到桂林市“扫黑办”,举报平乐的宾某、翟某涉恶势力团伙以收取中介费的名义对水果代办进行敲诈勒索。

1月份到2月份正是砂糖桔销售旺季,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荣茂要求把群众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荔浦县公安局被指派为办案单位,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等相关部门组成专案组。

据办案民警介绍,平乐男子宾某、翟某在该县青龙乡经营一家农家乐,叫聚龙山庄。因为该县张家、阳安、桥亭、青龙4个乡镇盛产砂糖桔,外地果商过来收购砂糖桔,不熟悉当地的情况,于是有了在果商和果农之间牵线搭桥的水果代办。在砂糖桔购销业务中,水果代办可以收取每斤0.1元的中介费。

宾某、翟某等6人打起了这中介费的主意,不管是本地还是外地的水果代办来这4个乡镇,0.1元的中介费他们要拿一半,并图谋将外销的砂糖桔清洗业务指定安排在他们自己开办的洗果场,便于以后他们非法垄断当地砂糖桔产业购、销市场。宾某等6人按照各自所在的乡镇划分敲诈界限,自行组织人员采取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行为。

阻挠客商、强收中介费……涉恶团伙逞淫威

2018年1月,砂糖桔成熟,一些外地果商在水果代办的带领下进村收果。宾某等团伙主要成员即派人前去收中介费,被拒绝后,针对客商的各种“意外”状况接连发生:有时车辆抛锚、有时泥沙挡路,路上时常有车辆被堵,收果的大货车进出不得,一些收果的大货车和果商的小汽车进村后轮胎莫名其妙被扎破。

为了让砂糖桔销售顺利进行,一些水果代办只得妥协,分出一半的中介费给宾某等人。个别水果代办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将那一半的中介费分摊到果农身上,果农间接成了宾某涉恶势力团伙压榨的对象。宾某等人一共实施敲诈勒索案件12起,其中3起未遂,涉案金额达15万多元。

24人的涉恶团伙落网

今年2月14日凌晨,市“扫黑办”联合荔浦县公安局组织90多名警力包围了聚龙山庄开始收网,现场带离审查38人。当中有宾某、翟某等5名涉恶势力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还有4名团伙成员。当天,这9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宾某等人供述,2017年12月,由青龙乡的宾某、翟某召集张家镇的莫某、莫某科,阳安乡的陶某,桥亭乡的姚某共6人,在宾某、翟某经营的山庄内吃饭,后宾某提出敲诈水果代办的中介费,便于以后该组织垄断砂糖桔产业购、销市场。在场人员同意后,进一步密谋按照6人所在乡镇区域划分敲诈界限,并自行组织人员采取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相互之间不跨界。

经分批包干,宾某等人实施的敲诈勒索行为导致平乐县张家、青龙、阳安、桥亭4个乡镇的砂糖桔卖不出去。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民警还发现犯罪嫌疑人莫某、莫某科伙同覃某等11人以敲诈勒索、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为手段非法经营、垄断客运市场,共获利约30万元人民币。

为了将这个涉恶势力团伙彻底打掉,专案组派了16人分两组进驻平乐县。截至目前,专案组民警共抓获了24名涉恶势力团伙成员。

目前,以宾某、翟某为首的涉恶势力团伙,一共有24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被荔浦警方刑事拘留。当中,16人被逮捕,8人取保候审。除此之外,该团伙还有2人外逃,已被桂林警方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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