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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被确定为广西唯一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县把公益性公墓建到村级

桂林晚报 2018-01-25 11:08 大字

平乐县殡仪馆焕然一新的花园式治丧环境。

平乐县殡仪馆各项服务进行标准化公示。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确定80个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平乐县经桂林市民政局、自治区民政厅推荐顺利通过民政部审核,成为广西区内唯一试点县。

成为改革试点,会让当地殡葬方式产生怎样的变化?能不能起到降低群众殡葬成本的作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上又能产生怎样的示范效应?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近平乐的殡葬改革。

被确定为广西区内唯一试点县

22日,记者来到平乐县民政局。

据该县民政局负责人介绍,经民政部同意,确定北京市民政局等80个地区(单位)作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和平乐县入选,县一级试点单位区内只有平乐县入选。

当天,记者来到平乐县殡葬管理所,道路水泥硬化,路面干净整洁,无纸钱、鞭炮纸等垃圾,绿化环境较好,没有任何刺鼻味道,同时设有办公大楼、骨灰楼、4个大小告别厅以及悼念厅,整体环境干净、亮丽。

“以前所里只有1个火化车间和1栋办公楼,也没有种植绿植,环境十分简陋,当时还要承担永福、荔浦、资源等县城的火化任务,工作繁重的同时殡葬服务质量也没有跟上。”平乐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党支部书记邝鸿刚介绍说,这几年来,通过自筹及向上争取资金,慢慢改变了殡葬管理所内的环境,改建了基础设施,对庭园进行了美化,给职工修建了休息楼,同时更新了火化炉、炼灰炉、空气净化处理系统等工作设备,各项殡葬服务和收费实行标准化,整个殡葬管理所面貌焕然一新,这是其他县域殡葬管理所不能相比的。

邝鸿刚介绍,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殡葬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知》(平政发〔2007〕24号)、《平乐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平政发〔2012〕号),并在桂林市率先制定惠民殡葬政策。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平乐的殡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4年及2016年平乐县殡葬管理所连续两届获得民政部授予的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殡葬综合改革迫在眉睫

目前民政部在全国选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主要基于目前全国殡葬改革面临诸多困境以及改革难题,平乐县也不例外。

据介绍,平乐县人口45万人,死亡率在千分之七左右,同时县内居住着汉、瑶、回等12个民族,在火葬区充分尊重10多个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不强迫他们实行火葬。此外该县还担负阳朔、恭城、梧州蒙山、来宾金秀等周边县区的殡葬服务工作,殡葬工作繁重且较为复杂,现阶段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十分迫切。

“从2007年平乐镇、沙子镇、二塘镇等10个乡镇行政区域划归为火化区至2017年,平乐县殡仪馆火化遗体14148具,占应火化数44%。遗体火化后骨灰寄存率为34%,安葬率为66%,同时存在乱埋乱葬,占用大量耕地及林地的现象。”邝鸿刚解释,主要是因为公墓穴位有限,经市场调节后价格较高,许多农民坚持“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等原因,其中安葬在公墓的比例仅为约25%,余下41%均为占用耕地或林地安葬。

平乐县民政局副局长廖志介绍,平乐是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和全区29个农业结构调整重点县之一,土地资源作为影响全县发展的关键因素显得尤为珍贵,而在殡葬过程中占用耕地和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

“全县土地面积2879010亩,人均占有耕地0.89亩,其中山地、丘陵占总面积的74.16%,可利用土地为2542570亩,占总面积的88.31%,已利用面积占总面积79.5%,剩余可利用土地资源匮乏。从全县大局出发,进行殡葬综合性改革有利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利于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廖志说道。

打算建立县级、村级公益性公墓

“基于目前县内改革的迫切局面,以及此前县内做的各项殡葬工作,为此次成为试点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平乐县民政局副局长廖志表示,借试点县契机,平乐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将重点围绕健全殡葬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殡葬公共服务、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治理农村散埋乱葬等内容开展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

据悉,2013年平乐县在桂林率先推出了惠民殡葬政策。

“惠民殡葬政策主要是针对经过民政办认定的城镇低保户、困难户等特困人员或者弱势群体,对其家属进行火葬费减免,一般减免火化费用1800元,只收取基本费用。”邝鸿刚介绍,该项惠民殡葬政策在全市甚至全区都是首次推出,2012年实施以来,共惠及1345名特困人员,减免遗体火化费用192万元。廖志表示,未来在此基础上,以改革试点为契机,将高位推动惠民殡葬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出台,有效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

此外,一直以来平乐县都在推行树葬、花葬和海葬等生态葬形式,这几年来共有149例选择了生态葬形式,共奖补基本火化费19.37万元。廖志副局长表示,未来在试点基础上,探索建设生态墓园、公益性公墓,只收取基本费用,同时在县域内寻找一些村作为试点村,打算以奖代补的方式,规划一块土地,将村内农民的墓地通过规划,统一集中起来,进行有序引导,大力推行节地生态葬,争取让老百姓“葬得起”。

“从整体来说,我们将制定平乐县殡葬综合改革的长期和近期规划,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配套优惠政策,制定出真正吸引老百姓的优惠殡葬政策。”廖志表示,未来还设想建立平乐县殡葬服务互联网平台,不仅可以在上面了解到殡葬相关资讯,各项殡葬服务收费标准也可以在上面查询得到,同时家属还可以在上面为逝者建立电子档案,输入生平事迹、视频、音频等资料,还可以进行网上祭拜,最终通过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系统使殡葬工作更便捷、惠民。

目前,记者从平乐县民政局了解到,首期殡葬改革试点经费通过各种渠道筹措到位,目前用于平乐县殡葬管理所的多功能骨灰存放楼和花坛葬墓地建设。“我们希望通过改革试点工作,可以提高县内的火化率和生态安葬率,使生态殡葬成为群众乐于接受的最佳殡葬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到位。”廖志说道。

记者刘舒慧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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