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 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减负”

广西日报 2021-05-10 09:20 大字

本报桂林讯(记者/李耿)“改革后,企业在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时比过去方便多了,为桂林越来越好的营商环境点赞!”近日,在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桂林市鑫鼎城市渣土运输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人黎某领到21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车辆用)》后说。该公司是桂林市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流程改革后,领取许可证的首家企业。

记者从该市行政审批局获悉,近期,该局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改革优化。在证件项目范围方面,改革前,车辆运输建筑垃圾需要持有多份准运证。改革后,运输车辆只需办理1份《许可证(车辆用)》,即可开展运输工作。同时办证材料由7份简化为4份,审批时限由4个工作日提速到2个工作日。

在证件有效期限方面,改革前,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每份《准运证》的有效期限,根据每个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的《许可证》时间而定。改革后,《许可证(车辆用)》有效期限为1年,解决了企业多次办证延长有效期等问题。

在证件审批流程方面,该局与城管委、交警支队沟通协调,加强审管联动。行政审批部门只负责审批运输路线的起点及终点,具体路线由交警部门审批,避免了因交通道路状况变化出现行政审批部门和交警部门批准的路线不一致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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