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交通违法,家长到场受罚…… 桂林“警教校”联动 护航学生出行
南国早报记者唐晓燕
学生违规违法骑行、驾驶车辆,家长到场受罚,学生写保证书……寒假期间,为保障学生出行安全,1月25日起,桂林市公安局、教育局联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学生违法驾驶车辆“护航行动”,并在寒假前和春季开学后组织突击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公安、教育部门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13月8日前进行集中整治
据介绍,中小学生违法骑行是桂林涉校涉生交通安全的隐患,也是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打击目标。为了规范中小学生出行方式,保障其出行安全,从1月25日起至3月8日,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将紧盯寒假前、假期中以及开学前后等时间节点,组织各城区、县(市)交警大队开展学生违法驾驶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及时纠正交通违法,减少安全隐患。行动期间,治安、派出所警力将配合、参与交警、教育部门的整治行动,形成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整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月25日至3月8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在寒假放假前,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寒假期间,将结合春运(春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分析研判辖区学生违法驾驶车辆的重点时段、路段,开展日常整治;在春季开学前后,继续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开展集中整治。第二阶段,从3月9日起纳入长效管理。
2教育部门惩戒措施跟上
据了解,交警部门查处的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原则上由教育部门或学校负责人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到场,责令其对学生违法驾驶车辆行为进行严加管教,并依法接受处罚。学生家长及监护人不能及时赶到的,教育部门或学校负责人对违法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后,将车辆带回至学生所属学校指定的场地停放,并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及时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为了有效遏制涉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根据公安交警部门通报的学生违规违法骑行、驾驶车辆情况,学校将对学生实施有关教育惩诫措施。如:学校要对学生违规违法骑行(驾驶)的行为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并约谈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开展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学生保证书上签字背书,督促家长或监护人严格履行好监护职责。
当发现学生第三次违法驾驶机动车(摩托车)行为,在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的基础上,对学生作出留校察看处分或开除处理。而同一所学校一学期内出现违规违法骑行达到5人次行为,或因学生违规违法骑行(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对相关学校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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