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受疫情影响导致的运营空窗期到业务逐步恢复期,桂林旅汽公司先后3次开展集体协商 每次协商,都让职工多一些获得感

安徽工人日报 2020-10-21 02:38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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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汽公司在亏损的情况下组织3次集体协商会议,就公司发展与职工的现实需求开展协商,明确了疫情期间职工的工资支付标准和津贴标准。协商过程中职企双方相互体谅,实现双赢。

“经过协商,我8月份的收入比7月份增加了近400元,这个‘涨薪’来之不易!”驾驶员雷锦华向记者感叹道。近日,桂林旅游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再次开展集体协商工作,这已经是该公司今年以来开展的第三次集体协商工作。

桂林旅汽公司是桂林市大型运输企业,共有职工340人,旅游客运及出租车辆520余辆。今年疫情导致旅客人次大幅下降,该公司承受着运营空窗期的巨大亏损,职工也面临着工资收入减少等问题。为此,桂林旅汽公司工会积极应对形势变化,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组织了3次集体协商,引导职工与企业共渡危机。

两次协商让职工多拿400元

早在2月11日,桂林旅汽公司工会就下发了工资集体协商意见稿,并通过微信云职工代表群发布,职工网上投票,进行了第一次工资集体协商,明确2月~6月的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这次集体协商既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转,也让职工吃下一剂“定心丸”。

3月~6月,桂林旅汽公司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向职工发放生活费,每月基本生活费为1448元。进入7月份,虽然国家恢复跨省团队旅游,但旅游市场尚未全面恢复。“一些职工面临生活困难,应该给职工上调工资了。”桂林旅汽公司工会主席王琳娉经调查后发现这一情况。她立即代表职工方向公司行政方发出集体协商要约。双方开展了第二次集体协商会议。

协商并不顺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坚持按最低工资的80%发放,理由是公司经营仍然困难,入不敷出。王琳娉将财务的想法与职工沟通后,有老职工表示理解,提出“特殊时期,要先稳住公司,我们职工才会有好日子过”。

职工的表态令公司董事长唐琳颇为感动:“职工为公司考虑,公司更不能辜负职工。”公司行政方又重新进行成本核算,决定克服困难上调职工工资。

7月6日,桂林旅汽公司发出通知,将未出勤职工工资调整为“按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其基本工资待遇由1448元提升到1810元。

“100元津贴格外珍贵”

桂林市琴潭汽车客运站承担了桂林市西面的县乡班车及广西区内没通火车的县市、湖南道县及省外深圳、福建、江浙一带的长途客运车。从年初的春运,到今年4月的返工潮,再到后来的复工复产,琴潭汽车客运站的疫情防控工作始终没有松懈过。

桂林旅汽公司工会在该客运站调研时发现,在疫情常态化管理下,客运站职工工作量增加。“比如检票口岗位,检票员需要一边验票、一边为乘客量体温,还要负责汽车内的消杀工作。而且检票口位于室外,冬冷夏热,要承受大量汽车尾气,工作条件十分艰苦。”王琳娉说。

公司工会把这一情况写到调研报告中,向公司行政方反映,同时建议给检票口等疫情防控下工作量增大、环境艰苦的岗位职工每个月增加100元津贴。公司行政方接到报告后,立即就该事项与职工方进行沟通,最终同意了工会的建议。

“在疫情期间所有津贴补助都取消的情况下,这100元津贴显得格外珍贵。”周泉是参与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之一,他告诉记者,公司站在职工角度,充分理解职工的难处,平时也敞开了沟通渠道,因此协商时职工也愿意体谅公司难处,和企业共渡难关。

第3次协商明确淡旺季工资制度

第3次协商,桂林旅汽公司工会选在开学前。

“我们会在不同时段举行集体协商,解决职工面临的不同问题。”王琳娉介绍,8月份是旅游小旺季,但桂林旅汽公司的经营业务仍未见起色,每天仅有5名驾驶员有机会出车。与此同时,暑期结束后,部分职工面临着子女开学急需缴纳学费的困境。

针对这些情况,公司工会又一次向行政方发起集体协商要约,建议实行淡季保底、旺季计件的工资制度。双方约定,确保旅游淡季时职工至少能领到1810元的基本生活费,暑期和节假日旺季时多劳多得,使职工月均工资至少在2000元以上。

“3次集体协商,让职工的现实需求得到满足,拉近了企业与职工的距离,实现双赢。”王琳娉告诉记者,下一步,公司工会将根据国家政策、公司经营以及职工利益诉求等情况,加强与行政方开展集体协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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