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出炉 缴费基数上限为15769.5元 下限为3153.9元
本报讯(记者唐霁云实习生郑芳通讯员黄全华)近日,记者从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相关标准的通知》规定,桂林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标准已经出炉,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15769.5元,下限确定为3153.9元。
据介绍,根据规定,在确定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度缴费基数标准时,涉及“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统一使用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元/月)计算。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桂林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确定为15769.5元,下限确定为3153.9元。桂林市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月缴费基数上下限额,从2020年1月起,按新基数做相应调整。
据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计算,缴费基数为4205.2元。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分为统账结合、单建统筹、住院医疗三个缴费档次,缴费比例分别为10.5%、7%、6%,月缴费金额分别为441.55元、294.36元、252.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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