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大幅下调 私人借款 你可以少还多少钱?

桂林晚报 2020-09-03 07:15 大字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以下称新规),大幅下调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为标准确定借贷利率上限,取代了原司法解释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将实际调低至15%左右。

新规将对大家的经济生活、小微企业和习惯用网贷的年轻人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原来的借款以后可以少还点钱了

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大幅下降,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今年8月20日以后,此前的高利率借款此后可以少还点钱了。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记者看到了不少涉及民间借贷的诉讼案件,当事人约定的利率20%-30%的不在少数。其中一个案件事发于2010年11月,原告林强、被告张力(均为化名)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林强为扶助张力的拆车业务出借给张力6万元人民币,约定利息为年利率24%,借款时间为12个月,如果逾期则借款利息改为年利率30%,滞纳金的年利率则约定为30.42%。

随后,林强借给了张力6万元现金。2013年6月,未能及时还款的张力在借款协议书上写明需延期半年。2014年7月1日,张力依然无法还款,又在借款协议书上写明还款时间“请求2014年底”。林强也同意了张力延期还款的要求,而张力自收到借款后一直按约定按月支付利息,但最后一次支付的利息期间为2016年2月12日至2016年4月12日,此后再未支付任何款项,也未归还本金。林强遂将张力诉至秀峰法院,要求张力偿还本金6万元及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最终,秀峰法院于2019年8月判决被告张力偿还原告林强借款本金6万元并按24%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从2016年4月13日起计至实际还清本金时止)。

以这个案件为例,如果诉讼发生在今年8月20日之后,那么按照新规,即便林强和张力双方原来约定了24%的年利率,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支持的也只是目前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为标准确定借贷利率上限,也就是15.4%。换言之,按24%的年利率,6万元的利息为14400元,而按新规当下的司法保护上限15.4%,利息则为9240元。

超出新规规定的利率不受司法保护

新规对2015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旧规)中关于利率的规定,主要作出了两处调整: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从24%降至四倍LPR(一年期);不再设类似《民间借贷规定》中年利率24%-36%之间自然债务的灰色地带。

“简而言之就是按新规,现在的贷款年利率上限‘一刀切’了,只支持15%左右,当下是15.4%。”秀峰法院民二庭庭长黄强法官说,借贷双方虽然依然可以自愿约定24%-36%的高利率,但是如果双方的借贷纠纷进入到司法诉讼程序中,法院则只支持最高15.4%的年利率。

年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的四倍,那么什么是LPR呢?黄强法官解释,LPR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具有代表性的18家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于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早上9点30分公布,公众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到。例如,今年1月20日的LPR为4.15,2月20日、3月20日为4.05,4月20日—8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LPR均为3.85,贷款年利率的计算上限LPR的4倍则以此为标准,超过4倍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此次修改之后,法院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发生了明显降幅,而LPR如果长期走低的话,法院对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上限也将随之长期走低。此外,按照旧规,此前对于年利率24%到36%之间的约定利息,法院虽然不会判决支持债权人/出借人,但如果债务人/借款人已经向债权人/出借人支付的,人民法院也不会判决债权人/出借人应予返还。新规实施后,彻底取消了旧规中24%-36%的灰色地带(或称自然债务)的规定。一旦发生诉讼,超过新规四倍LPR的超付利息,借款人将有权请求出借人予以返还或用于冲抵合法有效的剩余本息。

民间借贷双方

尽量按新规约定借款年利率

对于很多借了款并约定了高于15.4%年利率利息的人来说,可能高兴于往后可以少还点钱。但是,对于很多已于2020年8月20日前进入了司法诉讼程序的借贷双方来说,并非如此。

黄强法官说,还款年利率的分界线就是今年的8月20日,凡在新规实施前已经受理正在一审或二审过程中的民间借贷案件,不能依据新的修改决定主张利率不得超过四倍LPR,仍然只能使用旧规进行审判。新规也明确了“借贷行为发生在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因此,此前民间借贷已经约定了超过四倍LPR但不到24%的利率,如在新的修改决定施行之后提起诉讼,法院不会支持超过四倍LPR的利息。

“所以我们也建议民间借贷的双方,在8月20日后,尽量按新规约定利息的年利率,否则后期在追偿方面,超过标准的部分也得不到法院支持。”黄强法官说,眼下也有很多年轻人喜欢超前消费,也常常使用各种网贷,那么在使用网贷前一定要查看对方是否有金融借贷资质,借贷合同的约定是否合法合规,年利率的设定是否符合新规标准,以免给自己挖个难填的“坑”。同时,可以留意《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的最后一章,规范对象既包括民间借贷,也包括金融机构放贷。

业内人士认为,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不少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一部分空白,但民间借贷没有纳入正规金融监管框架,因此风险也很大,适度下调法律保护利率水平的要求有其合理性。数据显示,2018年和2019年,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显著下降,2020年上半年再度下降0.8个百分点。过去半年来,疫情严重冲击经济,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尤其困难,如果能降低民间借贷的融资成本,既能支持小微企业活下去,也有助于就业、经济与社会的稳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及时下调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对于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记者阳颜通讯员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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