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法院宣判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
本报讯(通讯员唐柳丽记者苏文娟)8月31日,记者从象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象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依法责令被告人黄某某退赔被害人等26万余元。
据了解,今年2月初,被告人黄某某因网络赌博输钱急需资金周转,便利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紧缺,人们急于求购口罩的心理,在没有真实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口罩销售等虚假广告。他要求购买者先付款后发货,先后骗取12名被害人38万余元,诈骗所得被其用于网络赌博、归还债务、生活开支等。
案发前,黄某某在涉案被害人多次要求退款下,已退还部分被害人被骗财物12万余元。3月11日,黄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7月17日,象山区检察院向象山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等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黄某某归案后具有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结合被告人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黄某某当庭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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