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桂林交警查处96起“二次酒驾” 大部分违法者不知道:一旦被查处酒驾,信息将会终生在案
□本报记者陈静通讯员聂梦娴
一次酒驾被查,将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如若仍心存侥幸酒后上路,“二次酒驾”将面临更严重的后果。今年以来,桂林公安交警部门积极推进桂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多次开展针对酒驾醉驾的集中整治行动,其间查处“二次酒驾”96起。
现场:明知故犯,男子抱侥幸心理酒后开车
6月21日凌晨1时51分,李某驾驶小车行至七星区东二环路金鸡路口500米处时,被七星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李某交代,当天晚上他与朋友一起吃饭喝了白酒,聚餐结束后自认为清醒可以开车,没想到在驾车回家路上被交警查获。
随后经查询,李某曾于2015年10月1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因此,李某此次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属于“二次酒驾”。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李某“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处以5日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暂扣其车辆;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96起“二次酒驾”被查,大部分人不知后果严重
据统计,今年1月至今,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查处了96起“二次酒驾”;其中7月1月至今,共查获10起“二次酒驾”。在查处过程中,交警部门发现,大部分驾驶员对酒后驾驶的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自己喝了酒仍足够清醒,可以驾车上路。至于“二次酒驾”的后果,大多驾驶人更是不太了解,都以为和一次酒驾被查的处罚一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涉嫌醉驾,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其违法行为将会终生记录,即使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但无论何时何地,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即使吊销驾驶证后又重新考取了机动车驾驶证,但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该负责人说。
据悉,下一步,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并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一经查实酒驾和醉驾的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并用强有力的执法手段震慑违法人员,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同时,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解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及酒驾带来的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酒驾醉驾的查处工作;定期实名曝光酒驾、醉驾典型违法行为,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杜绝酒驾,真正起到教育违法者、警示驾驶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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