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获桂林市2019年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
本报讯(通讯员赵颖记者刘倩)近年来,秀峰区在坚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有步骤地进行环境治理和建设。2019年,秀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位列五城区之首,获评一等奖。
秀峰区严把生态红线,对破坏环境现象零容忍。2019年对5件露天焚烧垃圾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共计0.135万元;今年对个人处罚6件,罚款数额100元至500元不等;对某单位在厂区露天焚烧塑料处罚1件1万元。在整治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中,秀峰公安分局共出动警力128人次,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8起,共计罚款0.15万元;行政拘留1人,收缴非法存放爆竹175盘。
桃花江飞鸾桥至仙人桥段岸边存在多处违建餐馆,并养殖家畜,产生的废水及粪便直排桃花江,对桃花江沿岸环境及水质造成极大的污染,当地的居民反映强烈。为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秀峰区政府对7户餐饮经营户下达《关于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4月15日,随着一声轰响,竖立在桃花江畔长达30余年的违法餐馆建筑终被拆除。
秀峰区部分工业企业还在使用煤炭作为主要燃料,其燃煤锅炉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大。为了改善辖区空气环境质量,该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与企业对接,督促其加快整改力度,最终全部完成煤改气工作,一年可减少颗粒物排放量6.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8.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31.6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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