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自己的东西 放到公共区域
崧铭
市民葛女士近日堆放在荣军路158号大院一处房子旁边的树枝工艺材料不翼而飞。这批材料是她特地从桂林山里买来的,耗费了不少人力物力,价值在3000元左右。她后来打听到,是社区组织清理垃圾时拉走了(详见5月28日晚报7版)。
这事给葛女士造成了一定损失,也影响了她的工作。但从整个事情经过看,社区在“提前告知”方面,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但葛女士自己也有责任,她不该把自己的东西放在公共区域。树枝这东西在别人眼里,是很难判断出它是否有价值的。即使有价值,也不该堆放这么久。
人们生活在城市里,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也有众多的公共区域。四通八达的城市路网,供人们通行;密布街头的店铺超市,供人们购物;设立各处的公园广场,供人们休闲游玩;设施齐全的体育场馆,供人们锻炼健身。不同的公共区域,有不同的定位;不同的公共设施,有不同的功能。就连小区的楼道、停车位、绿化带等,也为满足人们的生活所需,发挥着各自的作用。这些公共区域,如有人只图自己方便,私自占用,或者不爱惜,任其垃圾遍地,势必影响大家的生活质量。
比如,如今各个街道、居民小区都设有垃圾桶,但总有个别人嫌麻烦,随意将垃圾往某个角落乱扔。他人见了效仿,一包包垃圾就堆成了垃圾堆。时间久了没人清理,就成了卫生死角,臭味熏天。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怎能舒适。
城乡有大大小小的工程,还有一些居民家搞装修,但时不时有个别施工单位及师傅,把各种材料堆在人行道,或者放在楼前空地,严重影响了人们通行。更有甚者,工程完工了还不及时清理,自己扬长而去,给别人留下了一地垃圾。
一些工地清运土方、建筑垃圾,派出或请来的车辆不是驶往指定地点,而是趁着夜深人静,偷偷窜至偏僻田头林地,一倒了之。司机是省了时间省了油钱,但留下了一座座“山包”,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这些人的行为是自私的,一经发现,应当重罚。
还有一些人生活好过了,换了新车,就把残破的车子扔到公路边,或街巷、小区的某个角落,从此不闻不问。因其是私人财产,别人又不好处理,这些车就成了“僵尸车”,挤占了社会公共空间。既然车子不想要了,将其卖掉得回些钱,不是更好吗?
能生活在宜居城市里,人们感觉是幸福的。但“天蓝、水清、街净、路畅、墙洁、楼美”的好环境,还需要大家一同爱惜、一同维护。如此,我们才能长久地享受到好环境带来的舒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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